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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信教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工作

内容提要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信教群众思想政治引领,以新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意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大风大浪面前头脑清醒,引领信教群众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西藏宗教工作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有效制止乱建寺庙、乱办宗教活动等现象,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工作要跟上新时代步伐,富有创造性。我们要在党的领导下,不断丰富、充实和完善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方式方法,创造更加美好和谐幸福的生活。

西藏是以藏传佛教为主、多宗教并存地区。如何发挥信教群众的积极作用?1982年中央19号文件指出:“使全体信教和不信教的群众联合起来,把他们的意志和力量集中到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这个共同目标上来,这是我们贯彻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处理一切宗教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重视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充分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宗教需要与时俱进。客观地看,宗教存在着陈旧落后思想,与新时代要求难免方枘圆凿,致使信教群众在信仰上与绝大多数群众存在着差异,其思想观念、生产生活方式也跟不上时代步伐。因此,对信教群众在思想政治领域中的转型、变革已迫在眉睫。信教群众在思想政治上的发展变化,关系着西藏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应予以足够关注和重视。笔者就加强信教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作以下探析。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广泛凝聚共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和改革思想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是做人心的工作,是党的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法宝,须臾不可缺少。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共识是奋进的动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是当前做好西藏宗教工作的现实需要和迫切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加强对信教群众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作为当务之急,把他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充分发挥他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一)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宗教问题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处理好的问题,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当前,西藏宗教领域的矛盾和问题依然存在,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并未消失。一方面,我们面临的最大干扰是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反分裂斗争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另一方面,敌对势力在蛊惑信教群众。因此,我们心中要装着信教群众,目光聚焦在信教群众身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信教群众思想政治引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增强意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大风大浪面前头脑清醒,引领信教群众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路漫漫其修远兮”,面对新形势的不断变化,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引导信教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抓实信教群众思想政治教育

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在西藏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区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因此,在尊重信教群众的宗教信仰、宗教习惯和宗教礼仪基础上,充分认识信教群众的历史地位,立足我区实际情况,抓紧抓实抓好信教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利于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认识水平。

深刻理解和把握党中央对新时代做好西藏宗教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政府和宗教职能部门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结他们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全区信教群众中深入推进“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新旧西藏对比故事会、“党的恩情怎么报”群众性演讲比赛等实践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宗教政策教育等,进一步增强信教群众的思想素质、爱国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增强法治观念 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严格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处理宗教领域中的问题和矛盾的作用,以宗教和谐为导向,指导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好正常宗教活动,引导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尊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他们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有利于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有利于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有利于维护宗教活动的正常秩序,有利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在宗教领域中的生动实践和具体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在宗教领域中的生动实践和具体要求。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为处理和解决宗教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宗教法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也为宗教迈上法治化轨道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宗教事务条例》,于2006年5月制定并通过《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该办法从法规层面细化实化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实际操作性,有效促进了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指导。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4月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西藏宗教工作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对宗教事务进行依法管理,有效制止乱建寺庙、乱办宗教活动等现象,恢复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信教群众法治观念

纵观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峥嵘历程,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离不开宪法和法律的保证。深入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信教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坚决抵制和打击利用宗教分裂破坏活动,确保宗教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

广泛开展宪法和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各级党委、政府组织有关单位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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