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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一团伙以“代运营网店”7700多人上当

  打着“淘宝代运营网店”的名义,在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投放虚假广告,7711名被害人,金额高达5000余万元……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法庭对被告人蒋玮、徐鑫等55人犯罪团伙电信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以罪判处主犯蒋玮、徐鑫等6人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至三十万元不等。其中以罪判处第一被告人蒋玮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以罪判处其他49名从犯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至2015年3月,蒋玮、徐鑫伙同同案人徐涛、杨凯(均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广州市花都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浙江省杭州市注册成立6家公司,并以上述公司名义对外招聘员工。

  公司内部设立人事部、财务部(客服部)、广告部(推广部)、销售部、技术部(售后部)等部门,公司以广告销售人员为主、技术售后人员极少,缺乏运营网上店铺的必需设备、专业人员、物流仓储等基本条件,根本不具备电商代运营的技术力量和设施,仍以“淘宝代运营网店”为名,诱骗不特定多数人购买公司服务套餐,大量骗取财物。

  该犯罪团伙以广州市花都区、广西南宁市两个片区作案窝点实施,首先,由推广部门人员以公司名义,通过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平台投放虚假广告,引诱被害人通过扫描广告上的二维码等方式,与对应的公司销售人员取得联系,洽谈购买服务套餐事宜。

  其次,由销售部门人员使用假名,通过工作微信号或者QQ号,发布虚假的公司资质、公司荣誉、公司工厂和公司发货图片,使用“微信截图王”软件,按照话术模板的指引,虚构公司以往代运营的成功案例,隐瞒公司的实际履行能力,向被害人承诺无法实现的服务内容,诱骗被害人与公司签订合同购买服务套餐。

  在此过程中,销售人员明知无法履行基础服务套餐,还进一步引诱被害人购买升级服务套餐,骗取被害人更多的财物。销售组组长对本组销售人员的业绩进行考核,对销售业绩出色的人员予以奖励,并根据骗取金额的多少给予5%至20%不等的提成。

  在被害人投诉时,售后人员以拖延时间、“刷单”“发空包”等方式进行应付,让被害人误以为访客量是由真实的顾客所产生,通过向部分被害人小额退款并随即拉黑、删除的方式分化瓦解被害人,以达到掩盖罪行继续实施的目的。

  人事部门人员明知犯罪团伙从事活动,仍负责人员的招聘和考勤;财务部门人员负责犯罪团伙的资金收支、业绩核算、工资提成发放和犯罪资金转移,兼管处理售后投诉和针对极少数被害人的小额退款。

  经司计鉴定,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21日,该犯罪团伙共7711名被害人,金额合计人民币52994223.1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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