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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寻‘星’行动”暨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走好网上群众路线,面向全市自媒体账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寻‘星’行动”暨属地自媒体账号登记备案工作,并向社会广泛征集对全市互联网发展以及网信部门的工作意见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备案范围为我市属地内机构或个人注册运营,内容定位与我市有关的互联网平台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账号、微信视频账号、今日头条账号、新浪微博账号、抖音账号、快手账号、小红书账号、bilibili账号、知乎账号、百度百家账号等所有具有媒体属性和动员功能的网络传播账号。

  2、在聊城市域外,①账号名称中包含聊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乡镇(街道)等名称或别称字样的自媒体账号。②其他具有聊城本地显著特征的自媒体账号。③所发布的信息内容主要涉及聊城市区域内的自媒体账号。

  在全市开展“寻‘星’行动”,寻找散落在民间,活跃于网上熠熠生辉的点点繁星,诚邀您共同在网络中携手同行,凝聚民间“星”力量,将“散落的星光”汇聚成网络中“璀璨星河”。

  欢迎自媒体账号创作者加入全市“正能量账号孵化工程”,我们将提供教育培训、业务切磋、经验分享、主题沙龙等形式多样的线下主题活动,提升相关人员内容创作、新媒体运营、账号营销能力,培育一批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抖音、快手等主要网络平台具有一定影响力,且致力于传播正能量的网络“大咖”。

  进一步支持鼓励自媒体账号朋友们创作更好的正能量作品,我们将依托全市“五位一体”网络正能量传播体系,对自媒体账号发布的优质内容进行全网推送、引流推广,打造更多“破壁出圈”的网络“爆款”作品,不断提升自媒体账号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认真搜集社会各界对全市互联网发展以及网信部门的工作意见建议,我们将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供更优质的互联网服务,为全市自媒体创作者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②各县(市区)自媒体账号可前往属地网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由属地网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请符合条件的备案机构或个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登记备案,并对备案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填写对我市互联网工作的意见建议,并提出希望网信部门提供的服务措施,我办将统一汇总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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