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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英文简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英文名称、英文简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英文名称由“SHANDONG NANSHAN ZHISHANG SCI-TECH CO., LTD.”变更为“SHANDONG NANSHAN FASHION SCI-TECH CO.,LTD”,英文简称由“NANSHAN ZHISHANG”变更为“NANSHAN FASHION”并修改章程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现已完成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的备案登记手续。此外,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21年7月1日起公司启用新的英文名称“SHANDONG NANSHAN FASHION SCI-TECH CO.,LTD”及英文简称“NANSHAN FASHION”。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南山智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12日获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且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36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0000元(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29日至登记日:2021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发行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亦作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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