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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卡拉回复问询函:金融科技业务不存在合规风险

5月8日消息,《电商报》获悉,拉卡拉今日晚间就深交所年报问询函做出了回复,针对问询函中提出的若干问题进行了详尽解答。

其中,关于毛利率较高的问题,拉卡拉回复称,商户经营毛利率高是用户经营类新经济的典型特征,即通过一个刚性需求的高粘性的业务获得用户,然后全面发掘用户需求,自身或者与合作伙伴一起满足用户需求,获取用户经营收益。因此,公司在通过支付业务获取商户的基础上,经营商户所产生的各类服务收入,无需支付额外的获客成本,毛利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此外,在此前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拉卡拉说明为何仍从事2016年上市前就已经剥离的业务。

根据其招股说明书显示,自 2016 年 10 月将金融增值业务剥离后不再经营金融增值业务。而 2019 年年报所述金融科技业务的同比增长数据显示,拉卡拉2018 年仍在从事金融增值服务业务。

拉卡拉回复称, 2016 年公司剥离的是金融增值业务,目前公司经营的是金融科技业务,二者不是同一 个概念,也不是同一种业务。

拉卡拉解释称,2016 年 10 月剥离增值金融业务之前,公司增值金融业务所指的是小额贷款业务,公司 获取利息收入。而2019 年年报中的金融科技业务(即金融增值服务业务)包含小额贷款业务 引流推广、理财交易服务、信用卡发卡推广、系统和解决方案输出等服务,为金融科技服务 收入。

“通过支付服务获取商户,并向商户提供包括金融服务类在内的各类产品和服务,是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普遍的商业模式和业务逻辑。”拉卡拉表示,公司此前因该等收入的规模和占比较小,在 招股说明书等上市申请文件中,该等业务收入在个人支付、商户收单等收入分类核算。

拉卡拉还表示,由于上市公司年度报 告需披露最近两年比较式财务报表和附注,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附注时将 2018 年度的营业 收入按照相同口径(“金融科技服务”)进行了归集,因此,不存在招股说明书有关内容与 年报披露内容逻辑不一致的情形。

关于公司拉卡拉2019应收账款余额3.16亿元,同比增长41.7%的问题。拉卡拉回复称,其2019实现收入48.99亿,应收账款余额3.16亿,同比增长41.7%,占当期收入的6.45%,占比非常低,且应收账款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人保、中国建设银行、中国联通等大型企业,回款的信用风险较小。

拉卡拉表示,2020年,公司会加大对云收单、收款码以及基于新零售的SaaS产品和解决方案等投入,将带动公司市场规模进一步提升,之前布局的高毛率商户经营收入也将逐步进入释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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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刀塔传奇人马装备
  • 编辑:唐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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