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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奶赠孙女3套房不被赡养 为贴补生活把房子出租反被起诉

误伤致人轻伤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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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称,苏州一位老人将将拆迁所得的三套房都赠送给了孙女李某,双方约定李某需提供一套安置房屋给老人居住,同时承担赡养义务。

结果,孙女李某不赡养她倒也罢了,连留下一套房出租挣点租金,也被孙女拒绝,认为老人无权出租房屋,遂将租客诉至法院,后来被法院驳回。

孙女的做法让老人心寒不已,于是老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对孙女的老宅拆迁份额赠与。

最终,法院认为,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支持了老人的诉讼请求。

网友称,大快人心!这是人干的事 ?已经完全不顾及道德伦理了!只能说捐给社会都不要给这样的子女。立即收回馈赠权利,断绝一切关系。现在有些年轻人就是忘本,支持老太拿回房子,哪怕换成钱,在养老院也能过的自在。看到最后还是感觉爽!收回赠与!结局大快人心!

也有网友称,同样的事情在你年轻的时候,也出现过类似的,年轻人的问题很大部分都是成年人教育的问题。孙女肯定是这样想的,反正房子都骗到手了,还出钱去养干嘛。至亲之间的感情,在金钱面前,竟然薄不如纸!

网友评论称,这才是法律的本色,是非分明,不和稀泥。说白了,享受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没有无缘无故的权利,也没有无缘无故的义务。但是,当亲情间利益用法律维护的时候,亲情就死了,法律也蒙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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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误伤致人轻伤怎么判
  • 编辑:唐志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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