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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两天,一款魔性的小视频“蚂蚁呀嘿”走红网络。这条特效视频可以用人的面部照片来制作,配上热门歌曲《Dragostea Din Tei》,欢快的旋律加上特效制作后的面部表情,十分上头。制作视频需要下载软件,如果照片上人多的话还有点复杂。现代快报记者发现,网上已经有卖家推出“代制作”服务,按人数收费,单人5元到10元不等,人数多再加钱。律师表示,代制作服务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商家私自将消费者的照片用于其他用途,比如广告宣传等,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

  爱上网冲浪的你,最近应该刷到过这条视频,几个人用同样的表情唱“蚂蚁呀嘿”,整齐划一的表情很是滑稽。这是某软件新出的一个视频特效,网友们玩得不亦乐乎。

  除了用自己的照片制作视频,网友们也对明星的照片或者剧照“下手”。这不,《西游记》师徒四人的照片出现在同一个画面中,眼睛、嘴巴都在动,动作一致,嘴型配合着歌词“蚂蚁呀嘿”,一改影视剧中各自的形象,新奇的画风让人眼前一亮。

  被的不止《西游记》的角色,扎克伯格、马斯克等商业大佬也都在一条视频中合唱“蚂蚁呀嘿”;德云社的相声演员也一起“合唱”,传神的画面“笑果”十足……这个视频特效究竟火到什么程度?元宵节当天,歌手陈奕迅在某社交平台上传了煮元宵的视频,顺便演绎了大火的“蚂蚁呀嘿”,网友们戏称“比特效还特效”。

  现代快报记者在应用商城下载了这款软件体验,开通照片访问权限后,就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特效进行合成。该款软件共有25种特效可以免费使用,记者用了不到半分钟的时间制作好一条视频。不过用合照的话,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人进行特效操作。想要达到网友制作的“大合唱”效果,操作起来更复杂。

  “蚂蚁呀嘿”这么火,但“大合唱”效果操作复杂,看到商机的人自然有所行动。网购平台上,已经有商家推出代制作服务,按人数收费,单人收取5-10元的制作费。

  “蚂蚁呀嘿特效视频制作”“蚂蚁呀嘿同款”“专业团队,一小时出单”……在某网购平台,记者以“蚂蚁呀嘿”为关键词搜索,随即跳出不少推出代制作服务的商家。咨询一家网店的客服得知,制作视频只需要把照片发过去就行,微信沟通。不过收费不固定,“同张照片,单人10元,每多1人加5元,6人以上每个人8元。”按照这个算法,如果想做一家三口的视频,需要支付20元。这家店月销量已经达到500余单,买家评价中有消费者表示把和男友的合照做成了视频,并给了好评。

  发过去的照片,做完视频会怎么处理?商家表示,为了保护顾客的隐私,都删除了。不过,也有商家表示照片都在相册,还没删。为了打消记者的顾虑,对方随即表示:“我要这些照片能干什么?”

  专家表示,这种软件采用的是AI换脸技术,如果想让它达到更高的精度或灵活度,开发者需要大量的范例数据对程序和模型进行学习和训练。自然,个人上传的数据都会被服务方直接用来进行数据训练。另外,开发者是否会恶意使用数据或无法有效保护数据,这就可能造成隐私泄露。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这类软件在国内走红并非首次,之前同样一夜爆红的陌陌系换脸软件ZAO,由于平台素材的版权问题及用户个人隐私的安全性问题,上演了“被用户高高捧起、重重摔下”“红不过三天”的命运,最后因为涉嫌“侵犯用户隐私”道歉、下架、被约谈。对于换脸软件而言,隐私、安全方面的风险将会如影随形。

  对此,专家提醒,如果使用别人的照片进行制作,可能存在侵犯肖像权的风险;把自己清晰的正面照片上传,则将面临以下风险:1.个人信息或遭泄露。因为与刷脸支付时采集的脸部信息类似,很容易导致“丢脸”;2.“丢脸”可能导致“丢钱”。目前,大部分金融机构都开设了人脸识别登录App功能,“脸”不安全“钱”也将面临风险;3.存在侵权可能性。“AI换脸”几乎可以在视频中以假乱真,吸引了大量网友尝鲜,但肖像权、名誉侵权等问题也随之而来;4.一不小心“丢清白”。“换脸”技术被用在一些涉嫌违法犯罪领域的情况已不少见,一些网站更是用“AI换脸”等方式将艺人的脸进行“嫁接”,往往难辨线.当心“被”。面部识别信息被不法分子掌握,很可能以假乱真,让不知情者“被网贷”,背上巨额债务。

  就在前不久,小李在南京疑遇照片被换脸的骗局,结果被骗了3000元。她的大学同学小王通过QQ联系她借钱,并通过一段四五秒钟的视频通话让小李确认了自己的身份。后来,小李电话联系对方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民警判断,小李看到的那段视频,很可能就是犯罪分子得到了小王的一些信息,比如面部照片,通过相关技术对视频做了手脚。

  要找网店代制作“蚂蚁呀嘿”视频,势必要把照片发给商家,虽然方便快捷,但有网友对安全性持怀疑态度,“我的照片会被另作他用吗?”

  3月1日,现代快报记者采访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他表示,这种做法确实存在一定风险。如果商家按照约定进行制作自然没有问题,但如果商家私自将照片用于其他用途,例如广告宣传等,则侵犯了消费者的肖像权。

  另外,《民法典》第1019条也明确: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许辉称,如若真的造成上述侵权,商家应停止侵权行为,并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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