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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经营者是什么 电子商务法对微商代购有哪些影响介绍

  最近有一个劲爆的消息:做代购和微商的朋友要注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日本的马桶盖,还有朋友圈里的泰国、欧洲、美国代购,明年还能照常代购么?答案是: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直接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如果你卖的是食品,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电商法》明确规定,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未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

  《电商法》的出台并不是说严厉打压电商平台,而是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好的消费环境,除了对电商、代购、微商等立法,还有一些新规都很有好处!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的确,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这样以后在那些大型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最高罚款50万!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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