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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校外培训“后续政策”正在制定,估计7、8月下发

当前,在“大力度整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谓举步维艰。特别是,中小学生放暑假前后,各类“关停”“暂停”等专项治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举措层出不穷。

面对“史上最严监管”,各地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面临着生存的危机。为此,汉中市民办教育协会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关于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假期开课的请求报告》,请求“给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一个整改期”,并建议“允许各培训学校将已经安排好的课程上完,在时间上可否延长到8月10日,以避免因退费引起的社会矛盾。”

对于民办教育协会的“请求”,汉中市有关教育部门近日也作出了回应——

汉中市汉台区教育体育局发布通知,决定“自2021年7月16日起,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暂停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预收费,后续政策要求待省市公布后另行通知。”

同时,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予以落实,如有违反,将严肃追究责任。”

“暂停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预收费”的决定,显然要求各校外培训机构“暂停”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教学。但是,按照校外培训的惯例,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叫停已经收取预收费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也就是说,开了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可以照常进行。

但是,2018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文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培训费一般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不应过早提前收取。”

由此可见,汉中市汉台区的规定时限将是办完当期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为止。

对此,汉台区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士也表示,“之前收取了费用的机构还在正常上课。我们是要提醒家长,如果是义务教育学科类的培训就不要再去交费了,你如果现在交费了,如果政策有变化就可能会造成退费困难。这主要是对家长的一种警示。”

那么,之后还将有怎样的“后续政策”呢?

7月15日,在2021中国互联网大会数字教育论坛上,教育部原基础教育司司长王文湛透露,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此前国家层面已经出台了两份文件,第三份文件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估计7、8月下发。

王文湛所称的“两份文件”,是指2018年初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以及2018年8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意见》。

王文湛分析指出,之前的文件明确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有序发展的三个要点:

第一,提出对培训机构进行分类管理,鼓励以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培训。

第二,限制学科培训,但不是取缔。

第三,严禁超额招生与培训挂钩的问题,完善分类管理。

王文湛强调,培训机构要准确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并非“一棍子打死”,要对上百万机构负责,上千万的工作人员负责。培训机构要调整办学方向,由过去为中考、高考服务,转变为变成“三服务”,即为国家教育中心工作服务,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为家长服务。

“校外培训机构对于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满足家长、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扩大知识面和学习选择有积极作用,不能取缔。”王文湛如此判断。

附:汉中市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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