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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内容创作者纳税方式巨变

  具体投诉内容如下:“本人于2021年1月税前收入12635.02元,实际付款金额10866.12元,百家号已经自动扣除了1769元,未发现百家号上报扣除个人税务记录,导致无法退税。希望百家号能依法缴税,并将实际扣除作者投稿个税上报到国家税务app,以帮助作者获得依法退税。”

  对此百家号客户回复称:百家号收益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发放按国家税收政策,只有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才会在个税APP中体现,并通过年终汇算清缴进行补税或退税;生产经营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不会在个税APP中体现的。

  这笔税不能退了吗?百家号客户回复称:由于前期百度联盟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根据您当时在线上确认的您与第三方机构之间的 《项目服务协议》,您的分成款由第三方机构负责发放。该第三方机构会按经营所得税目代扣税款并向税务机关缴纳。百度联盟现已取消与该第三方机构合作,现已按照综合所得特许权使用费进行扣税,请您知悉。

  由此可见百家号作者稿费已经将部分经营所得转变成按照综合所得方式进行扣税。过去几年来大部分创作平台将代发薪酬和代扣个税业务外包给第三方平台,第三方平台将劳务所得转成经营所得降低税负。

  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国家税务总局严打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至此多家内容创作平台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也都改变了纳税方式。

  百家号,是百度为创作者打造的集创作、发布、变现于一体的内容创作平台,也是众多企业实现营销转化的运营新阵地。内容创作者在百家号发布的内容会通过百度信息流、百度搜索等分发渠道影响亿万用户。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预扣预缴税款时,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计算。

  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预扣率表见前述一、二)。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本表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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