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网络杂谈  网络营销

无讼推荐:一图胜千言:网络消费纠纷法律问题思维导图

  无理由退货、商品完好的认定标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法律责任、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的法律责任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法释〔2022〕8号)于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本期内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结合《消费者权益保》《电子商务法》及相关网络购物的规定,就有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制作了六张思维导图。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快速、简单、清晰地掌握相关的网络消费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消费纠纷司法解释(一)》,条文中出现了很多网络消费的术语,比如电子商务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网络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等等,有些术语,光看名称,不一定能弄得清这些术语的具体含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里并没有相关的定义和解释。看导图,一图弄懂。

  退货分为有理由退货和无理由退货,什么情况下适用有理由退货?什么情况可以无理由退货?是否所有的商品都可以无理由退货?经营者对于法定的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自行承诺无理由退货有效吗?看导图,一图弄懂。

  《消费者权益保》第25条规定,消费者在进行无理由退货时,所退的商品应当完好。那么,怎样认定商品“是否完好”,拆了封的商品,在什么情况下算完好,什么情况下算不完好?完好的标准到底是怎样?看导图,一图弄懂。

  如果就消费购物问题产生了纠纷,协商未果,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首要面对的问题是:消费者该到哪里的法院去立案?如果经营者在其网站的协议或其交易规则里约定了纠纷由经营者所在地法院管辖怎么办?看导图,一图弄懂。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了商品或接受服务,如果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平台要承担什么责任?什么情况下平台要先行赔偿?什么情况下平台要承担连带责任?看导图,一图弄懂。

  现在网络直播电商发展是风起云涌,直播间销售的商品也是良莠不齐,消费者在直播间购买商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怎么办?网络直播营销平台要承担什么责任?看导图,一图弄懂。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