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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 4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3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以下议题: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地点:张江美居酒店(原浦东国际人才城酒店)一楼致远厅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科苑1500号)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执行。

  上述第一项议案、第三至九项议案已经公司六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项议案已经公司六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 2017年 4 月 28 日之前以或传真方式登记(以抵达时间为准)。参会股东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法人股东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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