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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BR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进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易平川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易平川发行249,443股股份、向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24,694,877股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310,91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

  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文件的有关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积极办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事宜。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于2017年1月16日办理完毕万象新动移动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过户的工商变更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在指定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二、公司已向易平川、余江县万象新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发行股份24,944,320股,该等股份已于2017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2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2月9日在指定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

  三、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需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本次新增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事宜。

  四、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8,310,911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有权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12个月)内募集配套资金,但募集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实施,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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