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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暨继续停牌的公告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涉嫌违法被调查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鹏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涉嫌违法被调查事项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子公司股权等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7年05月05日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与蚂蚁金服签订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5)。

  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1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的内容公告如下:

  2017年5月4日,你公司发布与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金服)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公告,双方拟在“互联网+人社”“互联网+医疗”领域开展业务合作。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告,双方拟合作的领域包括“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业务、“互联网+医疗”智慧医疗业务、“互联网+人社”城市服务业务、“互联网+医保药店”金融服务业务、“大健康人工智能2.0”应用探索与创新。请公司逐项披露上述合作事项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的关联度,拟采取的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公司涉入上述业务领域的主要考虑,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二、公司主营业务为系统集成,请说明公司通过本次合作是否将进入互联网业务领域,如是,请详细披露公司具备的开展上述业务所需资金、技术、人才储备和经验积累情况,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三、请逐项详细披露公司和蚂蚁金服在上述业务合作模式中的业务分工和角色定位,公司是否将介入具体的业务运营,并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四、根据公告,本次合作的主要领域为“互联网+人社”和“互联网+医疗”,合作主体为公司下属杭州大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白科技)和浙江网新恩普软件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请公司详细披露上述两家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业务范围和主要财务数据等,以及与上述合作范围相关的现有业务的开展情况及其相关的收入和利润等,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五、根据公告,公司子公司大白科技已与蚂蚁金服关联公司签署《医保移动支付业务合作协议书》,其他业务合作目前尚未实际开展,未进行可行性论证,未配备相应人员。请充分披露上述业务合作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并就其他业务合作事项的不确定性充分进行风险提示。

  请你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于2个交易日内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资本证券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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