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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公告2016年10月10日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项目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

2.招标文件

7.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若有委托须提供;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授权委托);

3.2015年经审计(或经注册会计师核准)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均须提供);

五、采购数量:1项

十三、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传真:电子邮件:

联系人:金先生联系电话:

2.具有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颁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均须提供);

4.本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投标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的,只能由两个具有法人地位的实体组成。联合体双方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单独或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协议》和联合体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十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中山214号

10.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资料不全者受理。

2.资质证书;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下午15时30分。

5.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均须提供);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汕头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

一、采购计划编号:汕头市采备2016-3-199

8.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均须提供);

十二、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订阅:(010)12805

2016年9月22日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9.联合体协议(若为联合体的,须提供);

6.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均须提供);

1.采购人: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800000.00元

本网地址:市丰台区丰台口甲54号邮编:100161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14-0005

4.本招标公布之日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均须提供);

十四、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在汕头市门户网站、广东省采购网-汕头市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9月29日17时止),如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采购人: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要求在截至本公布之日前3年,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人代表);

1.具备《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2015年经审计(或经注册会计师核准)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本招标公布之日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编制汕头市综合管廊专项规划。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联系方式:(010)07351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3日下午15时30分(注15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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