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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摆摊设点教你辨权益

  在省城天街商业区,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迎泽区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本报记者 赵德伟摄在省城天街商业区,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迎泽区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本报记者 赵德伟摄

  本次活动为期三天。活动期间,各检测点将设置专门的检测场地,无条件接受群众的快检要求,消费者可将自己购买的水果、蔬菜带至现场,对农药残留进行快速检测。此外,活动还将邀请华炬律师事务所食品律师,为消费者提供食品安全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汾酒、汾阳王和怡园等知名酒企还准备了酒品,实地教授消费者识别酒的知识。

  现场,尖草坪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该区共投入资金20.15万元,在3个超市(美特好尖草坪店、美特好兴华街店、山姆士兴华街店)和2个市场(吉祥菜市场、红叶市场)设立初级农产品农药残留免费检测点,配备了果蔬农残速测箱及检测试剂,邀请专家为其负责人及相关操作人员进行农药残留快检培训,面向群众快速检测,接受群众的检测委托,保障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的权益。

  据介绍,农药残留一般都存在于果蔬的表皮,不会渗透到果肉中,所以检测采样时通常选取表皮部分。现场,负责快检的工作人员首先将果蔬的外皮削下来,采样2-3克,随后用剪刀细细剪碎,放进容器,加入专门的处理液进行前处理。“经过充分摇晃,静置一会儿,在前处理完成后,我们会提取该蔬菜样品浸泡液进行检测。”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检验农残15分钟左右就能出结果。

  在等待快检结果期间,不时有市民好奇地盯着农药残留速测仪,“这个能检测出农药来?怎么看?我能买一台不?”68岁的市民张静支好奇地问,原来老人经常到农贸市场上采购蔬菜,随着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认识,对如何吃得安全越来越上心。“大娘,这是专业的仪器,需要工作人员来操作,您要是不放心买来的蔬菜,我们可以帮您检测。”食药监工作人员告诉她。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张婉 通讯员 赵娟)“我们宣誓,以诚信为本,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以安全为重,让消费者放心;以质量为根,接受社会监督。”15日上午,在省城亲贤北街世贸中心广场,来自百度外卖、美团外卖、饿了么外卖的百余位配送人员代表,一起公开承诺网络供餐食品安全,拉开了小店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主题活动月的帷幕。同时,小店区食药监局的工作人员还现场给大家食品药品的安全知识,接受投诉举报。

  省城小店区专门举办了2017年“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网络供餐食品安全公开承诺宣誓活动,来自太原市百度外卖、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外卖的相关负责人,以及百余位配送人员公开承诺,作为网络平台,要做好经营管理,保障饮食安全;宣誓:以诚信为本,严格审查入网资质;以安全为重,让消费者更放心;以质量为根,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小店区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将进一步加大网络供餐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第三方平台要严格审查入网经营户的资质,做好备案,按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入网经营户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也请广大市民监督,在日常的网络订餐中发现问题时,积极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共同全社会的食品药品安全。

  同日,太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迎泽区在天街商业区举行了主题为“网络诚信、消费无忧”2017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此次活动以印发宣传册、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了《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知识。同时还设立了投诉举报台,现场受理群众举报。通过此次宣传活动,增强了市民的质量意识,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广泛好评。

  消防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消防产品是各类建筑和场所的重要安全设施,是社会抗御火灾的重要武器,其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快速发展,消防产品需求急剧增多。但由于市场调控措施不尽完善,导致当前消防产品质量参差、市场秩序混乱。大量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使用给建筑工程带来了隐患。

  对此,即日起,消防部门在全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消防产品“打假月”集中整治行动。在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将利用消防产品现场判定设备、身份识别系统等检查和判定防火门、灭火器、火灾报警设备、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产品的市场准入标志和质量,对销售门店、在建工地、社会单位销售、使用的消防产品进行检查,并将不合格消防产品依据《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进行查处。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 张)为进一步游客文明旅游,消费,提高消费者的意识,让广大消费者出游更安全、更顺畅、更舒心,3月15日上午,山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在太原南站开展了以“文明旅游,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山西省旅发委行业管理处、山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山西省导游协会工作人员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在现场宣传文明旅游常识,为消费者答疑解惑。

  活动现场,前来咨询的消费者络绎不绝。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科科长王丽娜接受采访时表示,此次活动共接受消费者旅游咨询200余人次,解答的疑问涉及旅游投诉途径与解决方法、导游服务、旅游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特别要提醒消费者的是,消费者要谨防各种“特价游”“免费游”等低价及零团费消费陷阱,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旅游产品,如遇旅游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依法。

  旅游者要选择具有资质的旅行社参团,报名时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要仔细阅读,缴纳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正规,如遇熟人要求游客将团款汇入其个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时,要慎重,谨防权益受损。若对参团旅行社资质有疑问,可拨打属地旅政主管部门电话或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查询。

  消费者出游时,还应自觉尊重当地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教,杜绝不文明行为。旅行途中发生权益受损或旅游纠纷,游客应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以备返程后投诉,切不可采取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损失致使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受理机构能够受理旅游投诉的时效是自旅游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超期则受理。

  省旅游质监所相关负责人还特别提醒,消费者遇到以下两种情况时,要处理:其一,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境旅游,需要解约,或被拒签,旅行社不退签证费。因为,只要提交资料,交由审核,签证费就已经产生,拒签原因很多,标准由把握,旅行社没有进行赔偿的义务。其二,同样的旅游团,不同在不同的旅行社报名,费用有差别,这样的同团不同价不是价格欺诈。旅游产品定价属于旅行社自主经营行为,在选择旅游产品时游客应“货比三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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