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移动互联怎么样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51、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279号(200135)
设立日期:2004年9月2日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释义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与债券,基金投资者有可能获得较高的收益,也有可能损失本金。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32号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52、其他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其他有关及《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三、基金管理人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1、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名称: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3、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1、基金或本基金:指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基金运作风险等等。此外,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进行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存在单位份额净值跌破1元初始面值的风险。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35、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绪言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司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44、元:指人民币元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8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业务规则》: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代表人:任少华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本基金根据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15795号)的注册募集。
34、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电话:(021)50509888
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
4、基金合同:指《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客户服务电话:(免长途话费)、
22、销售机构:指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3年3月15日颁布、同年6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传真:(021)50509884
基金管理人《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尽管本基金将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但仍然提请投资者关注中小企业私募债存在的上述风险及其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
公司网址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联系人:钱巍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重要提示
50、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