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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移动互联网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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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7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 基金主代码00156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式、发起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天弘中证移 动互联网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 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两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A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C 下属两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5】1306号 基金募集期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6月29日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5年6月304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1 份额级别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A天弘中证移动互联网C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5,000,000.005,000,000.0010,000,000.00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00 0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5,000,000.005,000,000.00 10,000,000.00利息结转的份额00 0合计5,000,000.005,000,000.00 10,000,000.00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5,000,000.005,000,000.0010,000,000.00占基金总份额比例100%100%100%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6月29日运用固有资金作为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为1000元,并自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00 0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 0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律法规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5年6月30日注:按照有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3、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项目持有份额总数持有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数发起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10,000,000.00100%10,000,000.00 100%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不少于3年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00 00 0基金经理等人员00 00 0基金管理公司股东000 00其他000 00合计10,000,000.00100%10,000,000.00100%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查询交易确认情况。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在基金成立三年后,如果本基金的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性风险。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特此公告。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七月一日[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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