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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院士专家工作(中心)站?

  为加大引进院士专家服务奉贤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奉贤区形成院士专家工作站规范化、制、长效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站的运行质量和水平,促进高层次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对全区科技领军企业群形成的支撑作用,加快推进我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区建设,奉贤区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区科协)根据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关于推进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院士专家工作站,是指奉贤区内的园区及企事业单位按照市科协相关和程序建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院士专家工作站”)。单个企业或事业单位可申报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企业集中的园区(包括市级开发区、产业、孵化器等)、行业协会(联合会)、大型集团公司等可申报建立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工作站按照申请建站主体不同,分为“院士专家工作站”和“院士专家服务中心”两种不同类型。

  (二)企业集中的园区(包括国家级和市级开发区、产业、孵化器等)、行业协会(联合会)、大型集团公司等可申报建立院士专家服务中心。

  凡申请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须具备科研团队、需求合作项目、相应的软硬件设施等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为在奉贤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一定规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其中,申请建立工作站的企业年销售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元;申请建立服务中心的单位应具有向特定区域或产业链的辐射服务功能。

  (二)申报单位发展方向应符合我区战略新兴产业导向,或为重大民生产业,能够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或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

  (三)申报单位应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需求,有明确的研发项目或合作任务,与合作院士专家的研究领域密切相关,可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申报单位研发投入原则上不低于销售额的3%。

  (四)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研发能力,并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配套研发设施和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

  (五)申报单位能够满足院士专家进站工作的保障条件,主要包括组织配备、科研经费支撑、办公场所、后勤服务等。

  (六)申报单位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建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发载体的企业,以及承担国家或省(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优先批准设立工作站。

  院士专家工作站由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请,并填写《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申请表》或《上海市院士专家服务中心申请表》。

  市科协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并负责组织和推荐相关的院士专家,为建站人力资源配备奠定基础。由企业申请的院士专家工作站经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指导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生效。

  区科协给予新成立的院士专家工作站5万元、院士专家服务中心20万元建站资助,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管理。资助经费主要用工作站(服务中心)工作经费(占比25%-30%)、专家劳务费(占比70%-75%)。

  根据市科协鼓励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的具体举措,市、区科协将积极协调、整合市、区两级政策和人力资源,促进建站企业和服务中心健康、快速发展。在科技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科研、技术、技术研发中心、工程中心建设、产学研示范、千人计划、人力资源培训、技术人员职称受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区科协每年组织对成立一年以上的院士专家工作站进行考核评估,每两年评估一次。

  考核工作采用数据采集、书面汇报、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按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内容见附件《院士专家工作站考核指标表》和《院士专家服务中心考核指标表》。

  区科协对考核结果优秀的工作站予以示范表彰和励,励标准为优秀工作站5万元,优秀服务中心20万元。励经费主要用于工作站工作经费(占比25%-30%)和院士专家劳务费用(占比70%-75%)。

  凡是在当年度市科协考核中获得优秀工作站称号的,自动评定为区科协优秀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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