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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统计局 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2016年工作总结

  现将杭州市统计局、杭州市社会经济调查局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思报告如下:

  2016年,在市委、市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杭州市统计工作以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以服务保障G20峰会为圆心,以深入开展“三提六型”活动为载体,主动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统计制度方法,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不断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各项统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杭州实现高起点上的新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一是加强思想建设。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批示要求,确保理政新新思想新战略在统计工作中全面执行。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力配合市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积极落实整改举措。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切实把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局机关党委被评为2015年度市直机关五星级基层党组织。二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订“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召开“两学一做”动员部署会。通过个人自主学、支部集中学、党课引领学、专题讨论学、对照典型学等形式,践行“四讲四有”合格标准。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组织学习《准则》《条例》。在市委党校举办两期全市统计系统干部党建理论知识培训班。严格落实固定活动日制度,积极开展服务保障G20峰会志愿服务。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党建工作和统计业务两手抓。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承诺书》和《统计系统行风建设责任书》,开展廉政谈话和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断完善防控措施。通过组织干部开展读书思廉、观看廉政、参观警示教育、参加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廉政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四是驰而不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始终保持惩治“四风”的高压态势。召开全市统计系统作风建设暨争创满意单位大会,通过教育督促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以“三个转变”为导向,加快建立面向党政领导、社会和广大市民的统计服务系统。一是深化进度监测分析。围绕市人代会确定的全市年度发展目标,紧盯经济发展的“形”与“势”,加强经济运行、有效投资以及信息经济(智慧经济)、跨境电商、城市国际化、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监测工作,提高统计分析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全年,市本级共撰写各类统计调查材料170余篇,市委市领导批示19篇次。二是强化专题调研分析。赴广州、深圳等地调研学习“三新”统计,聚焦重点、关注热点、精研难点。每月定期搜集全国大中城市和省内各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加强“标兵”、“追兵”城市间的比较分析,完成《自主创新示范区视角下的比较与分析》《二胎政策对杭州人口的影响》《杭、蓉经济增长演变与》等课题。三是创新统计服务载体。改版《杭州统计月报》《杭州统计快报》《城市经济主要指标》《杭州经济主要考核指标》等统计资料手册,加大数据图表化比重,增加特色小镇、跨境电商、一带一、五水共治等党政领导关注的重点指标。围绕服务保障G20这个圆心,精心编撰《2016杭州概览》。丰富《统计年鉴》《数据解读》《回眸十二五》《都市圈发展报告》等系列产品内容。四是加大统计宣传力度。创新统计服务信息化体系,开发“数据杭州”手机APP,丰富查询手段。在市级主要开展月度和重点时段经济形势新闻宣传。规范“杭州统计”微博、微信管理,把指标发布、数据解读和统计科普有机结合,全年布信息2400多篇。五是加强社情调查服务。先后开展了市直机关及区县(市)满意度、五水共治、杭州、食品安全等28项专项调查,努力为人民群众反映利益搭建桥梁,为党委了解社情提供渠道。六是做好G20峰会服务保障。开展“服务G20机关做表率”主题活动,先后3次组织G20峰会满意度调查,选派业务参加G20峰会服务工作,组织89人参加公交随车安全员志愿服务,参加地铁文明128人次,参加居住地社区平安巡防50人次,开展“平安护航”服务213次,形成局领导身体力行、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局机关被评为服务保障G20峰会先进集体。

  以创新为动力,建立具有杭州特色的统计制度方法,客观准确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一是开展“三新”统计试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做好统计制度的拓展研究,制定并印发《杭州市“三新”统计国家试点工作方案》,重点推进12项专题。二是完善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统计监测。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科技手段,进一步优化产业数据交换与测算平台,按季开展信息经济(智慧经济)统计监测。三是研究完善我市“1+6”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积极对接市有关部门,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实际,研究建立我市“1+6”产业统计测算体系,完成数据试算。四是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统计监测。在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统计监测体系的基础上,做好浙江电子口岸“单一平台”统计监测功能设计,与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统计监测。五是建立小微企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等五部门对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城市”绩效评价,以及省对我市“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完成情况的考核要求,认真梳理小微企业统计监测指标,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小微企业统计监测体系。通过国税、地税行政记录数据和基层企业财务数据,测算小微企业营业收入指标,按季开展监测。六是制定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方案。对互联网金融不同业态的典型企业和管理部门进行充分调研,并立足于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互联网金融专业资讯平台、搜索引擎等信息来源,初步制订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方案。七是建立《软投入统计报表制度》。在充分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软投入统计报表制度》,并对13000多家企业开展摸底调查,为下一阶段正式开展软投入统计调查奠定基础。八是开展服务贸易统计方法制度研究。根据我市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与市商务委进行了多次沟通,深入了解服务贸易的内涵和统计现状,初步建立杭州市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九是研究建立现代农业产业监测制度。协助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意见》,制订《杭州市现代农业监测制度》。十是开展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在配合省统计局做好省级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基础上,修订市级特色小镇统计监测制度并开展监测。完成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年报的和审核验收工作。收集第二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名单,建立特色小镇统计工作网络。

  年初及时确定42项年度重点工作和17项重点调研课题,实行项目化管理,制订线图、时间表,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项任务工作进展顺利,着重抓好了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有序开展农业普查。完成杭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各级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的组建,开展了杭州市暨富阳区第三次农业普查综合试点。划区绘图、两员选调、业务培训、物资准备、调查摸底等各项前期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广泛开展普查宣传,为2017年1月1日正式开展入户调查奠定了扎实基础。二是努力提高国民经济核算水平。结合国家、省统计局核算调整方案,及时研究制订《2016年杭州市季度地区P核算方案》,优化完善全市核算数据交换平台。修订完善《P核算业务考核办法》,强化全市及区、县(市)P 月度监测。三是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进一步加大投资统计工作力度,与市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合作,认真及时做好投资项目“双入库”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项目一档案”制度,切实掌握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确保项目及时入库。对全市200多家房地产、建筑业企业及项目单位开展走访调研。四是开展“特困企业”调查。针对目前全市规上工业实际,开展了“特困企业”和《关于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全面推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杭政函〔2016〕43号)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完成《我市规上工业“特困企业”调研报告》和《我市企业降成本减负担去产能问卷调查报告》,为市委、市研究工业经济工作提供参考。五是大力抓好民生统计。提高粮食生产统计监测水平,加强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统计监测,认真做才资源、月度劳动力、妇女儿童监测等统计工作。

  继续强化统计基础建设,全面推进依统,加快建设“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有力”的统计体系。一是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统计局要求认真开展“数据造假、以数谋私”专项治理以及省统计局关于统计执法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大统计违法案件的查处、通报和力度。市本级全年共检查企事业单位121家,查处统计违法案件8起。加强统计稽查案卷评查工作,提升统计执法人员的能力和统计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强化统计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护航G20,统计普法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以“互联网+”为平台,精准推送普法案例、普法视频;配合省统计局开展“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暨统计法宣传月启动仪式,努力营造统计普法宣教的新氛围。三是研究出台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制订出台P核算、农业、工业、服务业、贸易、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建筑业等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规范数据收集、审核和评估流程,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四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继续抓好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和乡镇(街道)省级示范点建设,开展统计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并纳入“信用杭州”征信体系。建立统计法律顾问制度,依法行政,加强法制培训。五是强化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充分利用税务、劳动工资调查等信息更新名录库,对近23万家单位信息进行了更新。注重单位审核申报工作,全年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批的新开业(投产)单位712家,“下升上”单位1472家。

  强化部门统计管理和协作,不断改善统计发展内外。一是推进部门统计。针对我市阶段性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和新兴经济业态,比如结合信息经济(智慧经济)、“1+6”产业、跨境电商、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深化部门统计,完善部门统计制度,规范部门统计行为,共同推进统计和发展。二是加强部门间常态化沟通。围绕全市经济发展目标,与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建委、环保局、农业局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提出相应对策措施,特别是强化与P核算密切相关的部门统计基础数据的评估,组织开展匹配性、协调性、逻辑性评估,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审核和修正,努力做到“数进一库”、“数出一门”,确保部门统计数据与全市经济发展趋势相吻合,与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相匹配。三是强化部门信息共享。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部门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召开全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推进统计、工商、税务、质监、发改、经信、民政、国土等部门间数据共享力度,进一步深化“资源互补、信息共享”的部门协同机制。四是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做好社会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库的数据报送和加载工作。加强统计数据的管理,规范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汇总、等业务流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把队伍建设摆在重中之重的,通过上挂下派等多项举措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和工作需要,选派3名副处长分别赴城西科创集聚区、滨江区经发局和市委办挂职,2名干部参加G20筹备工作,另有8名干部赴区、县(市)统计局、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挂职锻炼。深入推进学习型干部建设,不断提部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有活力、有、有担当的统计队伍。开展最美统计人评选活动,统计正气,彰显统计,激发统计活力,在全市统计系统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此外,根据新情况新变化,进一步优化处室设置,调整结构,理清职能,挖掘潜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地看到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给统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新压力。特别是G20杭州峰会期间,习总明确指出要“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肩负起向全世界展示中国方案、中国道鲜活样本的崇高。省委省主要领导也对杭州寄予厚望,明确要求杭州更好发挥省会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全省发展大局多作贡献。领导的就是努力的方向,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统计工作任重道远。同时,我市统计工作自身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如统计制度方法还滞后于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发展;统计预测预判和分析研究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的地方统计基层组织网络还不够健全,基层统计力量还较为薄弱等等。上述这些问题与不足,需要通过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党的十九大和杭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之年,也是市、县两级党委新一届任期的第一年,这对杭州经济社会发展和统计工作都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2017年全市统计工作的总体思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市党代会和“”,以习总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文件(以下简称《文件》),继续深入开展“三提六型”活动,着力打造统计铁军队伍,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优化统计服务,深化创新,努力开创杭州统计工作新局面,为杭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统计保障。

  要把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文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坚定不移把统计发展引向深入。

  1.健全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市统计局依法统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机制,强化上级统计机构对下级统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加快建立健全各地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调动在提交当地党委常委会讨论前需征得上级统计局党组同意的机制。

  2.落实《文件》重点推进任务。积极向党委汇报,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协调沟通,结合各地实际,研究梳理具体贯彻意见,确保《文件》提出的任务落到实处。要协助组织、编制和监察部门,按照《文件》明确的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进政绩考核办法、落实领导干部统计造假弄虚造假“一票否决制”、建立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度、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追究以及把统计法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完善对各级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的管理机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

  3.夯实防范数据造假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和问责制,强化各级统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积极推动地方领导和纪检监察机关责任的落实和追究,构建全程、全员、全域统计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实施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

  4.强化统计执法监督。优化统计执法人员配置,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素质和装备水平。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严格统计执法流程和规范,严肃查处统计造假行为,切实我市统计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整体形象。

  更新服务,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强化统计分析咨询和数据共享公布,为落实习总对浙江杭州发展的提供基础支撑和信息服务。

  1.拓宽统计服务领域。主动了解和掌握党政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对统计服务的需求,提早谋划,精准服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向领导提供有价值的统计信息。创新服务手段,根据领导需求,进一步改进统计资料产品,提供个性化统计服务产品。加强对经济形势的预测预判,充分挖掘利用大数据监测新兴增长动力,重视先行指标、部门行政记录的利用,为准确判断形势、科学制定政策提供针对性强、参考价值高的咨询。强化宏观经济、重点行业和社会领域的专题研究,丰富涉及重大建设事项和推进新经济发展的深度分析,开展杭州建设世界名城的探索与实践、国外城市服务业发展和杭州的比较、产业结构转换对杭州区域经济差异的影响等课题研究。加强沟通联系,深入走访调研,通过了解企业微观活动,理清态势,认清大势、看清趋势。

  2.加强统计监测服务。在全市统计系统季度经济分析例会制度基础上,搭建左右互通的经济运行态势研判平台,建立分析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局机关内部主要专业处室月度、季度研判分析会。继续围绕市人代会确定的年度发展考核目标,抓好月度、季度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围绕省委省重点经济责任制考核,加强考核通报,及时分析预判主要经济指标增长波动的原因,反映市委市有关举措的落实情况和政策效应。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强对转型升级系列组合拳、供给侧结构性、创新发展、新旧动能等深入分析。围绕城西科创、钱塘江金融港湾、城东智造大走廊、特色小镇、园区(开发区)等平台,加强平台统计监测。继续做好美丽杭州、特色小镇、城市国际化、党政领导班子实绩分析等监测评价工作。

  3.优化信息发布机制。不断优化杭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统计数据库功能,及时更新充实统计数据库信息。规范网站建设、系统管理、信息发布共享平台,积极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公布统计数据,进一步畅通杭州统计信息网等统计数据公布主渠道,做强做优杭州统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根据市委办、办《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做好统计信息发布及数据解读工作。开展统计日活动,普及统计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统计素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依法扩充公开范围。

  认真实施国家统计局“三新”统计报表制度,把以解决新经济活动的漏统问题作为重点,加快统计制度方法。

  1.深化“三新”制度研究。深入研究以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等“三新”为基础的新经济、新动能内涵、特征,拓展完善新经济统计调查指标体系和分析评价指标,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生成新经济统计数据。加强对“新经济”的统计理论和“新经济”增加值核算方法的研究,将统计调查资料、部门行政记录和大数据等作为“三新”和“新经济”增加值核算的重要基础资料来源。认真组织实施《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专项统计报表制度》,全面准确及时我市新经济蓬勃发展态势。积极拓展“三新”统计范围,加强对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五大“幸福产业”的统计,进一步健全企业研发、企业创新等领域统计调查制度。配合国家统计局做好2017年在杭州召开的金砖国家统计局局长会议、新经济国际论坛和国际比较项目(ICP)全球理事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2.完善统计制度方法。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制度方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1+6”产业、网上零售、跨境电商、软投入、服务贸易和小微企业统计监测制度。完善P与产业经济核算方案,做好2017年投入产出调查各项工作。与金融办一起,加快建立金融产业统计体系,将私募金融、新金融和财富管理等列入统计范围。与商务委一起,认真做好与国家商务部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细化,积极配合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

  3.加大信息技术运用。全面借力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动互联网及物联网技术、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在统计工作中的应用,提升利用企业生产经营记录和财务资料信息处理能力,实现统计调查与企业生产经营和会计制度的有效衔接。提升直接搜集或通过第三方获取大数据的能力,提高对大数据的整理、筛选、清理和利用水平。采用电子影像图技术与实地勘察相结合,进一步做好区县城乡划分工作。充分发挥PDA在统计调查数据采集中的作用,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和质量。

  业务导向,严格按照各项统计制度,开展各类统计调查,进一步确保基础数据客观真实、宏观数据衔接匹配、统计数据准确适用。

  1.做好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农普办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后续工作,抓好入户登记和普查数据采集,严格开展数据审核与质量抽查,深度开发普查资料。做好2018年第四次经济普查前期准备工作。

  2.强化消费品市场统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消费品市场运行态势的监测,加强对商业综合体统计的研究,提出适应现代流通业发展的贸易统计制度。

  3.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加大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掌握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确保项目及时入库。严格执行新入库项目审批制度。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统计台账,继续做好“一项目一档案”制度,确保基层数出有据。

  4.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统计。认真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要求,做好试点各项工作。认真做好能源供应端统计报表。密切关注企业节能降耗态势,深入调研,做好预警。

  5.深化社情调查。“反映真实社情,服务科学决策”的旨,围绕市直机关及区县(市)满意度、平安杭州、杭州、社会事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垃圾分类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调查。

  6.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在继续高质量完成农林牧渔业、规上工业、服务业等常规统计调查的同时,完善社会科技统计,做好妇女儿童、企业用工、人才资源等统计工作。抓好民生统计工作,做好劳动力就业、粮食监测、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等统计监测。

  认真贯彻落实《文件》和习总重要批示,实事求是,应统尽统,全方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1.规范统计名录体系。构建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部门行政登记资料和各项统计调查资料为基础及时更新名录信息的机制。强化对名录数据的规范采集和动态,及时将新开业企业纳网直报和抽样调查范围,充分运用工商、税务、金融、电力、货运等部门资料,对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和验证。抓住“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契机,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利用行业智能编码,提高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质量。根据工商注册及纳税登记情况,进一步规范跨区县统计基本单位划转工作。

  2.健全数据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涉及各专业、各领域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实现统计调查设计、任务布置、数据处理、数据评估、数据发布与、统计分析等全流程制、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对各区、县(市)统计数据的指导、查询、审核和把关,确保各专业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态势和转型升级的成效。

  3.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充分发挥杭州市统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核算等日常统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注重日常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常态化互动机制。根据当前面临的新形势,重新梳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统计制度,结合省委、省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和市委、市年度重点工作,及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4.夯实统计根基。继续抓好乡镇(街道)省级示范点建设。不断深化村(社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大力和推动乡镇干部全员抓统计,落实村(社区)统计工作专人负责制度,督促企业做好统计台账特别是现金交易的原始记录。完善购买社区统计服务机制。强化基层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乡镇统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队伍素质。

  5.严格统计执法检查。查处各种统计违法案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着力构建保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不受的体系。进一步深化统计稽查和统计巡查,加大统计违法案件力度,增强企业真实上据的自觉性。建立统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对统计调查对象的诚信信息和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并纳入“信用杭州”征信系统。

  6.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重点学习国家、省、市新实施的相关法规和条例。创新统计普法宣传形式,拓展普法渠道,在执法中融入普法。加强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统计负责人为重点的普法宣传,“逢会必讲”,通过典型违法案例、普法知识竞答等形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依法统计的良好氛围。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党管意识形态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1.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自觉以系列重要讲话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不断增强干部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和判断的能力。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领导同志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批示,贯彻落实市委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项要求,把统计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和,自觉在思想上上行动上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全市统计系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坚想。做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重点狠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的落实,“三会一课”和固定活动日制度。严格党的纪律和规矩,把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自觉做上的“明白人”。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严格执行集中制,选人用人。

  2.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党组要切实履行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党建工作和统计业务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检查,防止“一手硬、一手软”。党组要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机关纪委要把纪检监察作为首要任务,经常督促提醒,敢于当包公、唱黑脸,要经常性地开展自查自纠,扎紧制度的,以“零”的态度对待违纪违法行为。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等制度,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和反工作;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抓好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及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的、要求和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干部队伍管理加强制度建设。

  3.深入改进作风。驰而不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刚性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强化正风肃纪工作,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防范工作漂浮、作风不实、文山会海,努力打造作风正派扎实、工作稳健踏实、业务创新求实、忠诚老实的统计新风尚。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专项整治,强化立规执纪。深入基层调研,建立月度调研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调研,做到接地气、摸实情,推动干部业务素质的提高和统计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4.打造统计铁军。严格落实市委十一届十三次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勇立潮头铁军排头兵的决定》,围绕坚守最铁的、坚定最铁的、锻造最铁的纪律、扛起最铁的担当,打造统计铁军队伍。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和习总系列重要讲话学习。组织干部参加各类理论研讨、和业务培训,继续与有关院校联合举办统计系统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落实文明创建工作责任制,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继续在全市统计系统开展“最美统计人”的评选活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开展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的现状,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动态开展处级后备干部的调整工作。继续做好交流轮岗和上挂下派工作。

  新的一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的各项工作部署,更加自觉地扛起“浙江,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新,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全面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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