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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大企业税收管理经验权威总结这些共性对我国有重要!

  7月25日~28日,金砖国家税务专家会议和金砖国家税务局长会议相继在杭州召开。在会议召开前夕,组织开展了俄罗斯、南非、印度和巴西四国大企业税收管理经验的研究。这四个国家在产业发展阶段、经济税源特征等方面与我国有诸多相似之处,既存在较多的税收管理共性,也存在较强的可比性。通过借鉴其先进经验,有助于更好地推动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

  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金砖国家税务局在总局层面先后设立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而且级别较高。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这是金砖国家税务局中第一个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2002年,该局在原有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9个不同行业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更专业化地对大企业税收进行监管。

  南非税务局成立了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心(总部在约翰内斯堡,另设三个办事处),该中心在随后的十多年间成绩斐然,成为新兴经济体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样板。该局2016年在机构中,将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心部分管理职能移交给相关司局,同时以该中心专业服务处为基础,新成立了正司级的大企业关系管理中心。

  10月,印度税务局借鉴税收管理国际先进经验,在该国科技中心班加罗尔成立了第一个全职能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掀开了该国税收管理现代化的新篇章。随后数年,印度税务局陆续成立了4个全职能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在金砖国家乃至南美洲国家中,巴西是最晚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的国家。2010年,在近邻阿根廷成立大企业税收管理局36年之后,巴西联邦税务局才正式成立全职能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南非、印度和巴西四国都把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建立在大企业纳税人集中、经济发达的大城市。比如,

  南非设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则分别在约翰内斯堡、德班、开普敦和伊丽莎白港等城市;

  印度设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分别在班加罗尔、金奈、孟买、德里和加尔各答等城市;

  巴西设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分别在圣保罗、里约热内卢和贝洛奥里藏特等城市。

  俄罗斯9个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都是正司级机构,与9个联邦大区税务局平级。每个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局长都直接向联邦税务局副局长汇报工作。目前,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共有9位副局长,其中有8位分管了不同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局。

  在南非税务局机构前,该局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心的主要负责人长期担任南非税务局行员会(该局决策机构)委员,该委员会一般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厅主任、法规司司长、人事司司长、财务司司长和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心主任组成。

  印度税务局的5个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其局长都由总局直接税管理局或间接税管理局的局长兼任。在局长领导下,设若干副局长及区域主任,由常务副局长行使日常管理职责。

  巴西2个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和1个高净值个人税收管理局都是正司级机构,与10个联邦大区税务局平级。

  在俄罗斯,纳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征管范围的大企业,指满足以下任一标准的企业:

  在南非,纳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征管范围的大企业,指满足以下任一标准的企业:

  在印度,纳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征管范围的大企业,指上一年度缴纳税款达到以下任一标准的企业:

  在巴西,纳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征管范围的大企业,指上一个财政年度满足以下任一标准的企业:

  除了上述企业被纳入大企业税收征管范围外,金砖国家还普遍将一些特殊类型的企业也纳入大企业税收范围。

  一是高净值个人。南非税务局将高净值个人纳入了大企业税收管理范围。巴西在高净值个人税收征管方面更进一步,设有专门的高净值个人税收管理局。

  二是大型非营利组织。2012年,联邦税务局新修订的大企业认定标准中首次加入了大型非营利组织的认定标准,即如果非营利组织年接受捐赠金额超过200亿卢布则属于大企业。

  此举意味着,大型非营利组织自此被纳入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正常税收征管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金砖国家税务局都非常重视大企业分行业税收管理。俄罗斯9个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就是围绕相关行业设置,有效地加强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印度第一个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设在被誉为“亚洲硅谷”的班加罗尔,以强化对高科技企业的税收管理;巴西大企业税收局在成立之初,就整合了所在税务大区的金融机构特派办,加强了金融行业税收管理。其后,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依法在烟草生产企业、饮料生产企业的生产线上安装系统,对生产情况予以记录,该做法有效加强了相关行业的税源监管。

  目前,金砖国家税务局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正在出从事后转向事前事中管理趋势。金砖国家比较一致的行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南非税务局2006年引入了事先裁定制度,并事先裁定可以集体适用,这在新兴经济体中独树一帜,在优化税务系统资源的同时又向更多纳税人提供了确定性。印度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通过集中发布跨邦贸易税收通告的方式,确保大企业纳税人分布在全国各邦的分支机构在商品和服务分类、估价、税收抵免使用以及相关税收问题上, 都有一致的税务处理。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向荷兰税务与海关管理局学习,2012年引入了横向平行监管制度。该制度基于纳税人和税务部门相互信任,自愿签署执行法律和遵守双边约定的协议,从而促使纳税人和税务部门能深度沟通讨论,就不确定税收事项和纳税情况平等谈判,以减少税收征管中税企之间的冲突,改善征纳关系,寻求双方最大的理解和支持。2014年,俄罗斯国家杜马修订税法时将该制,其中的“合理意见文书”机制更是俄罗斯结合国情在税收遵从合作方面的一大创新。

  近年来,南非税务局努力让大企业的董事会更加重视税收问题,更主动地把税收问题纳入会议议程。通过努力提高董事会的税收风险意识,让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税收风险管理对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更加注重从公司治理层面来加强税收风险管理。

  印度大企业税收管理局为每一户大企业纳税人一名税务官员担任高级税务客服经理,该税务官员级别一般为副处级以上。大企业纳税人可以咨询高级客服经理任何涉税事项,从而无需与大企业税收管理局的不同部门接触。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征管的大企业,属地税务部门不得随意实施税务检查,确需检查的必须获得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同意。

  《巴西公司法》要求所有大企业的财务报表都必须由巴西证券委员会认证的外部审计师签署审计意见,并在公报和一份对外发行量较大的上公布,报表透明度和真实性的提高显然可以促使据以计算的税收更加准确,的监督也会明显增加企业偷税漏税的压力。

  印度税法引入了年度信息申报,要求商业银行、印度储备银行和州财产登记处在内的第三方需向税务部门报送大额涉税信息。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引入了分析工具,对俄罗斯所有商业交易以及增值链实行监督。该工具引入以来,全国收入增长了12%以上。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引入了在线收银机以收集所有零售数据,还引入了无线射频识别技术以追踪商品在国内流通的动态。

  巴西联邦税务局为了全面、系统地了解主要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提升大企业和高净值个人的“遵从”管理,实施了“差异化”制度。该制度基于联邦税务局强制性要求纳税人使用多种数字化电子信息系统,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实时大企业税收情况。

  巴西税务局对大企业纳税人涉税信息采集非常严格和全面,在金砖国家税务部门中表现抢眼。按照巴律,记账和纳税申报需要全部电子化。税务局、其他机构和私营公司共同开发公共数字记录系统(SPED系统),免费提供给纳税人用来记账和电子申报。纳税人必须使用税务部门开发的电子记账系统、电子系统,定期将记账信息和申报信息传递到税务局中央数据库,该数据库储存了纳税人账务核算信息、电子信息、银行收支信息、海关信息、通过税卡号集中的纳税人各类信息及第三方涉税信息、财产信息和重点行业生产情况实时信息。巴西税务部门已全面推广电子系统,为全面掌握大企业纳税人的商品交易情况提供了有效抓手。

  俄罗斯税法,俄罗斯所有大企业必须使用标准会计软件,该软件能够自动生成纳税申报表及其他会计凭证,并实现在线%以上的归档文件能够以数字化形式送达联邦税务局。2016年,俄罗斯税务部门与海关实现了数据实时共享,建成了统一的自动化数据系统,大企业税收管理局可以随时调用大企业纳税人海出口的数据。

  印度税法强制要求所有集团企业都要向税务部门提交电子申报表,大企业报送的申报表还必须经过专业会计师审计,所有电子数据录入印度税务局中央计算机系统。该局辅助选案检查系统(CASS)可以交叉比对纳税人自行报送数据和第三方信息,从而按风险严重程度自动排序和筛查。

  印度5个大企业税收管理局有统一的网站。内容主要包括:大企业税收管理局设置的目的、机构所在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各个大企业的高级客服经理的姓名及联系方式;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中央消费税、服务税、富人税、员工福利税等税收政策及相关案例;在线提交投诉和行政复议的渠道;发布工作通知及纳税人跟帖回复。

  南非税务局大企业关系管理司设置了专用涉税疑难问题电子邮箱,纳税人的涉税疑难问题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该邮箱。相关税务专家将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收到该邮件,并在21个工作日内回复该邮件。南非还实现了事先裁定整个申请以及受理流程的电子化,申请人可以通过税务局官网完成裁定申请和线上缴费,税务部门会在官网上发布受理进度、反馈和结果。

  2016年5月,俄罗斯发布134-FZ号联邦税法修案,俄罗斯联邦税务局可在官网公开的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企业信息,包括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平均雇员人数、企业的收入和费用、已缴税费、已到期负债和罚款。这些信息可供免费查询。企业信息的公开,为纳税人在选择商业合作伙伴的时候提供了有效的评估风险平台。

  大企业涉税事项都相当复杂且税收不确定性较大。所以,这些纳税人背后都有本国甚至全世界最优秀的税务专家,特别是一些跨国公司煞费心机设计复杂的组织架构和交易模式来避税。因此,金砖国家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十分注重对专业人才的选拔和引进。

  巴西税务部门新进公务员底薪是普通公司雇员的5倍左右。巴西,只有通过公务员考试才能进入税务部门工作,公务员考试竞争非常激烈,可以达到300选1。税务部门公务员招录只设置审计师和分析师两个职位。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高净值个人税收管理局的人员更是“优中选优”,只有最优秀的税务人员通过层层选拔才能被选入,据统计,大企业和高净值个人税收管理局具有审计师和分析师资格的人员占比达到72.8%。

  南非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引进专业人才不拘一格,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专业人员、其他部门资深官员等均是引进的对象。在南非税务局内部,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吸引并聚集了南非最优秀的一批税务专家,他们擅长处理复杂的转让定价和国际税收事宜。

  为了向大企业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支持大企业纳税人同步处理直接税和间接税涉税事宜,印度大企业税收管理局配备有先进的设备、软件和基础设施,当然还有高素质人才。

  俄罗斯、巴西、南非和印度四个国家在大企业税收管理方面的做法,对我国有着重要。

  从金砖国家的实践来看,几乎都在经济发达的大城市设立了专门的大企业实体局。南非在机构前设有全职能的大企业管理部门,后虽然大企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仅限于纳税服务,但依然是实体化运作的管理机构。目前,我国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职责与相关等部门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叠,面对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转变、工作任务加剧、流程手段优化带来的新要求,我们应该进一步整合征管资源,提高管理层级,夯实人力基础,整合工作团队,因地制宜转换职能,建设具有执法权的专业化、实体化机构,切实解决人力配置不足、职能配置不到位、风险应对不畅、多头应对等问题,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的新形势。

  借鉴俄罗斯、巴西和南非做法,我国可以把大型非营利组织也纳入大企业税收管理中,实行重点。此外,目前千户集团只包括1062户大企业,税收总量占全国的40%左右。这与巴西、俄罗斯的大企业分别贡献联邦税收总额60%和80%相比,明显偏低。我国应综合考虑企业经济规模、行业代表性、成长性和税收贡献度等标准,适时、适当扩大千户集团范围,逐渐调整大企业标准,扩大大企业容量,提高千户集团税收数据的代表性。

  风险导向的大企业遵从管理是世界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的新潮流。基于此,下一步在千户集团工作中应该继续做好税企沟通,以增进税务机关与千户集团企业的相互了解、加强互信合作;进一步畅通涉税受理渠道,落实涉税事项协调会议制度,确保企业得到及时响应,提高税收政策的确定性和执行的统一性;以千户集团风险分析和应对为契机,选择部分企业开展内控调查和测试,引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税务风险内控体系,切实提高企业纳税遵从的积极性。

  巴西、俄罗斯和印度在数据采集、信息管税方面的经验对我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这些国家以大数据为,为开展重点行业及大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夯实基础架构,最大限度地实现征管业务、数学统计和IT技术的深度融合。于我国而言,应进一步整合信息,推进数据集成化。例如,在目前已有的征管数据和财务数据基础上,落实千户集团数据联络员制度、规范附报财务报表制度、完善企业数据采集校验采集机制,加大数据整合力度,加强跨部门合作,企业端数据真实完整、税务端数据及时有效,第三方数据全面强大。同时,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减少报送层级、定期收集归类、系统分析应用、全面提高质量,推进数据共享,实现大企业数据集成的智能化运用。不让海量数据“沉睡”,用数据说话,这正是大数据思维的核心所在,更是大数据背景下税收风险管理的切入点所在。

  人才队伍建设是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重要保障。巴西联邦税务局和南非税务局将最顶尖、最专业的人才配备到大企业和高净值个人税收管理的岗位,既是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亦是侧面反映出大企业和高净值个人的税收管理难度高且专业性强的特点。为适应我国千户集团工作需要,要加强全国大企业管理部门的人力资源配置,将素质优良、经验丰富的顶尖人才选拔配备到大企业税收管理岗位,以适应工作对象和工作任务要求。同时,突出行业管理特点,针对大类行业设置专业团队,人员组成要做到结构优化,并分行业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专业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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