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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取得互联网广告收入征收营业税问

  电信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广告的制作、发布,为介绍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通告、声明等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其性质与利用、电视等制作、发布广告相同。因此,对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湛江市分公司利用互联网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税目中的“广告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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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 市地方税务局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业教育等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铁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房地产业、建筑业营业税分项目明细申报系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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