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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商品质量不妨纳入诚信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当日公布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专项抽检结果。此次抽检总共提供有效送检样品497批次,检测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10月9日澎湃新闻网)

  网购已成为一种新型的购物方式,“网店”比比皆是,不论是大和小,网售商品应有尽有,其中一些不合格的商品也占据其中。“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不是小数,再次提示加强网购商品质量监管的重要。

  不可否认网购进行了很多年,各项保障措施也日益成熟,如:举报申诉渠道扩宽,七天无理由退货等等,这些措施为商品的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但毕竟网络是虚拟的交易场所,不能像实体店那样亲自尝亲自试,更多的是通过广告和产品描述凭感觉进行了解,而商家的广告自编自发完美无缺,很难对商品的质地真伪进行准确的判断,为此,很多网民对购物商品的判断依据商品的评价,根据评价的好差来选择,这本来是个识别的好方式,可是一些商家却在评价上做文章,有的以给五星好评返利的优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有的甚至暗地里派人进行“刷好评”,以至一些质量差的商品口碑并不差,好话连篇,由此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虽说大多商品实行七天无理由退货,但绝大多数商品不是短短的几天就会变坏,需要一段的使用期。七天无理由退货只能对已经损坏的商品有效,而带有隐患的商品却不能快速辨别,由此消费者难以对不合格商品进行。

  多年以来网购投诉都名列商品投诉的前列,“2015年1月至9月,全国工商部门共受理消费投诉40.1万件,投诉数量第一的就是网络购物”,这些投诉者大都是被假像所迷惑上当受骗。而要进行维权却难度非常的大,需要具备各种单据,通过数道程序,即使是相关部门会受理,也得花费不少的时间和精力,因而对于小件不合格商品,消费者往往放弃维权。

  网络是一虚拟世界,网购商品不能对实体进行鉴别,也不能像实体店一样直面进行交涉,更需要靠诚信来维系,此种诚信不能靠网店的自觉,需要第三方进行督促监管:严把网店准入关,有必要实行保证金制度,严防一些不良网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同时,监管人员应常常上网,以消费者的身份进行购物,对一些有疑问的网店进行跟踪摸底,对于投诉率高的网店应重点关注,及时的发现问题和进行处理;而更重要可以实行诚信管理,纳入诚信记录。

  现今不少的行业都实行了诚信管理,如逾期不还纳入档案、旅客不文明现象纳入档案,而网售不合格商品更是损坏消费者的行为,对此种不讲诚信的行为理当进行制约。网店商品质量实行诚信管理,谁出售伪劣和不合格的商品就亮出红灯,在其的网店上刻上一个记号,让其长长记性,帮助消费者识别,谁出问题谁就得付出代价,由此,将有效的匡正商家的行为,维护网购商品的健康秩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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