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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这种行为将被封号!

  《公告》指出,2022年1月1日至6月1日,针对部分用户利用朋友圈发布仿冒品信息的行为,经品牌方有效鉴定且经微信审核后,微信对2.6万个违规微信个人账号采取删除或屏蔽仿冒品信息、警告、限制或禁止使用朋友圈功能、封号等处理措施。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则协议,上述被处理的违规微信个人账号行为均属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是微信所不允许的行为。

  回顾近几年,依托社交软件微信进行产品推广、交易买卖的微商经济,以其经营成本低、宣传效果好、交易互动强等优势,在社交电商领域迅速崛起。特别是网络直播带货的兴起,更为微商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不同于实体店或传统电商,微商交易主要依托社交软件进行,以微信个人账号为基点,向其好友小范围发出交易邀约。同样,微商领域涉及的侵权假冒商品信息,往往以厂家直销、个人定制等名号,通过微信个人账号以点对点、点对群的模式散播,难以被消费者识别,给正常微商经营者带来不良影响。同时,由于微商经济作为新兴业态,在法律规制、监管机制、消费维权、行业规范等方面尚处完善之中,导致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后保障推诿等违法违规行为难以根治,也给监管带来相应困难。

  治病须除根,微商经济打假,同样需要直切“病灶”、精准打击,从假冒侵权行为实施的关键节点——散播仿冒品信息的个人账号,予以大力整治。

  2021年5月1日施行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网络社交、网络直播等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经营者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品浏览、订单生成、在线支付等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义务。

  微信安全中心此次发布《公告》所涉及的平台相关处理举措,可视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落实平台主体责任的体现。腾讯微信法务部人员对此向记者表示,“反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在微信平台出现,针对微商中存在的违反相关法律及微信用户协议行为,微信将联合相关权益人以及市场监管、公安等执法机关予以坚决打击”。

  《公告》还通报了利用微信个人账号发布、展示、传播催情、电子烟等违法营销信息的专项清理情况,指出微信用户不得利用微信发布相关违法违规信息。微信方希望广大网友共同监督,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通过客户端进行投诉。虚拟世界、网络社交并非法外之地,线上线下同样都要遵纪守法。只有电商行业、监管部门以及广大消费者齐抓共管、携手共治,方能及时斩断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的黑色触角。对待微商经济等新兴业态,必须实现规范引导与鼓励支持两手并重,加强市场监管与增强自律意识双向并行,才能督促行业走上正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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