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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微商、代购“画风突变”!英文+手绘网友已笑疯哈哈哈!!

  《电子商务法》规定,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朋友圈里的微商、直播平台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缴纳税务。

  律师表示:不管代购交易额大小,依托微信、微博、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代购活动的群体,将全部被纳入监管范围。此次电商法所针对的主体,几乎囊括了当下时兴的各类有海淘功能的APP,微信朋友圈或微信群里的代购和微商、淘宝上众多的代购店铺等,并不会因为代购们交易额大小的差异而区别对待。

  电商法第十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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