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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北京市校外培训线下班几天内即可复课

今天,北京市小学四五年级返校开课。随后,一二三年级也将陆续返校复课。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而言,小学低年级的返校复课意味着线下课程有望有序恢复。

日前,一份《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序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工作建议的通知》让校外培训机构终于看到恢复线下课程的希望。

这份《通知》称,自小学1-3年级学生返校复课之日起,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审批机关书面申请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那么,小学1-3年级学生何时返校复课?

一周之前,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表示,6月8日小学四五年级学生返校。随后,一二三年级也将陆续返校复课。“这种随后不会是一个月或者半个月,如果四五年级返校正常后,很快,几天之内,一二三年级就可以返校。”

李奕说,小学六年级开学后,会根据各小学运行情况,进行评估,之后第一时间公布一二三年级学生开学时间。“一、二、三年级的孩子年龄更小,要给他们一个适应的过程。这也是我们设计延长几天再返校的原因。”

事实上,在小学四五年级学生返校的同时,小学1-3年级返校准备工作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小学低年级学生家长已经接到学校通知,5月25日前返京及一直在京的1-3年级学生,本周末将集中做核酸检测。

通知要求:

①从即日起,所有一二三年级学生不再出京;

②学生按核酸检测时间要求准时到校,一律在校门两侧按一米线排队,由正副班主任老师带领本班学生经红外线测温后进入校园;

③核酸检测完毕后,班主任带出校园,请家长在指定地点接学生;

④学生及家长带好口罩、湿纸巾等防护物品;

⑤家长在校门口等候期间不扎堆,不闲聊,接到学生后即刻离开学校;

⑥5月25日后返京的学生,核酸检测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此可见,正常情况下,几天之内,小学1-3年级确实将返校复课。与此同时,校外培训机构将可以申请恢复线下课程。

不过,申请恢复线下课程并不简单。《通知》要求,按照北京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做好返校复课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的通知》(京教防组发〔2020] 15号)和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返校复课工作评估要点的通知》(京教办〔2020〕11号),结合机构特点和工作实际,强化达到基本标准,根据各类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工作程序是:机构依据本工作建议和检查基本标准,逐项自查自评;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审批机关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机构全面落实整改要求;机构完成全面整改后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门处)公示防控责任承诺书。

其实,从6月6日0时起,北京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下调为三级,相关防控策略也进行了调整。北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陈蓓明确表示,在完备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可视情况举办一定规模的会议、会展、体育赛事和演出活动。基础教育各学段、高校师生有序返校复课,可恢复常规教学安排。入学建议室内佩戴口罩,一段时间评估稳定后,可不佩戴口罩。

目前,北京市校外培训机构已经开始根据要求,按照中小学校复课标准逐项自查自评,随时准备向审批机关提出恢复线下课程书面申请。

一、恢复时间和适用范围

(1)恢复时间

自小学1-3年级学生返校复课之日起,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可向审批机关书面申请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

(2)适用范围

各区教委审批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适用本文件。市、区教委审批的其他培训机构参照本文件执行。

依据全市复工复产防控工作分工,属于技能类的培训机构由人力社保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口径,属于非学科类非技能类的市场化培训机构由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口径。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程序

(1)总体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规范有序,强化“四方责任”,加强协同联动,深入全面细致地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恢复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确保场所安全和人员健康。

(2) 工作依据

按照北京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中小学校做好返校复课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的通知》(京教防组发〔2020] 15号)和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返校复课工作评估要点的通知》(京 教办〔2020〕11号),结合机构特点和工作实际,强化达到基 本标准,根据各类机构的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如没有食堂、宿舍或不提供就餐、住宿服务的,可不列入检查内容。在机构自查自评和各区检查时可以灵活掌握。

(3) 工作程序

坚持“自查自评、书面申请、全面整改、公开承诺”的工作原则。

1. 机构依据本工作建议和检查基本标准,逐项自查自评。

2. 自查自评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以向审批机关提出书面申请。

3. 审批机关所在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督促机构全面落实整改要求。

4. 机构完成全面整改后须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进门处)公示防控责任承诺书。

三、强化监督检查

各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各项要求,各区要切实强化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协调处置, 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责令立即整改;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机构,责令停止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对情节严重的吊销办学许可证,并提请法人登记机关吊销法人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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