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网络科技  技术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7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凡具有普通高中学籍的2017级在校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获得D等级或因故未参加上次学业水平考试的2016级学生应参加相应学科的补考。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12月27-29日,信息技术学科的考试时间安排在2019年1月上旬。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省教育厅负责命题,省招生办公室负责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个学科的考务管理及阅卷工作,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信息技术学科的考务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负责并统筹安排组织实施当地考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妥善解决考务工作人员的劳动报酬。

  1、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明确责任,实行考务工作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辖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严肃考风考纪,重点防范利用手机和互联网作弊,确保考试质量和信度。对考试管理不力、考风考纪混乱的地方和考点,除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要进行通报批评,是示范性高中的,要给予警告或撤销其称号处分。

  2、各级考务巡视人员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所巡视考区、考点的监督检查,对考试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3、各级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业务培训。各级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凡发现因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作弊等恶劣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向社会公布。

  4、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教育,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违纪考生,将依据《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违纪舞弊处理暂行规定》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布,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1、2017级在校学生及2016级参加补考学生的基本信息由省教育厅普通高中学籍管理部门提供,在校学生的报考信息由考生所在学校负责采集,社会人员的基本信息由县(市、区)负责考务的部门组织采集。

  3、各级考务管理部门在采集在校生报考信息时,要与学籍管理部门搞好对接,确保报名信息的一致性。

  4、请各地和普通高中学校做好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调整好教学计划,妥善安排好其他年级的上课时间。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河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对必修内容的基本要求进行命题。从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考查学生的学习情况,同时考查学生灵活应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各学科具体考试范围如下:

  思想:1.《普通高中思想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必修1-经济生活、必修2-生活、必修4-生活与哲学。2.2018年4月至10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3.中国党和中国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

  历史:《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必修课程的历史(Ⅰ)、历史(Ⅱ)、历史(Ⅲ)三个模块的内容。

  地理:《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必修课程“地理1”、“地理2”和“地理3”三个模块的内容。

  物理:《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学分(6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即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一个选修模块。考生须从“选修1-1”、“选修3-1”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

  化学:《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学分(6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即必修模块“化学1”、“化学2”和一个选修模块。考生须从“选修1:化学与生活”、“选修4 :化学反应原理”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

  生物:《普通高中生物课程标准(实验)》所规定的“生物1:分子与细胞”、“生物2:遗传与进化”和“生物3:稳态与环境”三个必修模块的内容。

  信息技术:《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学分(4学分)规定的学习内容,即必修模块“信息技术基础”和一个选修模块。考生须从“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和“选修4:数据管理技术”中任意选考一个模块。

  进入新世纪以来,各地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为保障高中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等方面对学业水平考试提出了新的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是关系教育公平公正的一项国家教育考试。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和管理还不能完全适应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需要,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学业水平考试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考试条件保障不能充分满足需求,考试组织和管理还不够严密科学,考试安全还存在隐患和漏洞。必须充分认识学业水平考试的重要地位和加强考务管理的必要性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把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抓紧抓实抓好。现就加强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和统筹本行政区域学业水平考试,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制度,完善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等相关工作机制。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务管理工作负责,加强从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到评卷全过程管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的工作职责,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关键和重点岗位要一岗多控、人技联防,形成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约的工作机制。

  省级统一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必须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进行,相关学校有义务承担考试任务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要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日常维护和升级,完善应急指挥系统、网上巡查系统、作弊防控系统、考生身份验证系统,以及防范现代科技手段作弊的相关检查检测设备,全面提高标准化考点技术防范水平。由各地和学校组织实施的有关科目考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规范(暂行)》,对考试场所提出规范要求并开展督查。

  各地要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工作规定,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规章制度,严格依规实施考试。要把好人员关,加强考务工作人员选用工作,选聘责任意识强、业务素质高、身体状况好的教师承担监考工作;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考务管理、作弊识别等方面的培训,全员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考务工作人员履职尽责。要把好入场关,对进入考试场所人员的安全保密检查提出明确要求,查验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材料,检查携带物品;要使用安全检查设备或以其他适当方式,实行考试入场检查。要严格监考巡查,加大对考场实地和网上巡查力度,防范、制止并如实记录违规行为;利用网上巡查系统,实时传送标准化考点网络监控图像,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使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全面了解考试纪律,知晓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后果,自觉违纪违法行为。对考风考纪薄弱地区,要采取约谈、巡视、派人进驻考点等方式,切实加强考风考纪监督,规范考试秩序。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并在考前向社会公布,及时核查处理举报信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考试作弊等各类违规行为。同时,还要按照党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人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各地要加强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及时处置涉及本省(区、市)以及服务器在本省(区、市)的有害信息。要落实《国家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实施办法(暂行)》,进一步完善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充分做好应对考试期间发生地震、洪涝、极端天气等自然灾害以及疫病传播等情况的准备工作,认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认真总结年度历次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情况,建立考情报告制度。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教育部。

  各地要按照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和考试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学业水平考试纳入部门协作机制,完善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加强命题、考务和评卷等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保证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经费投入。要大力宣传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的政策,充分发挥正面导向作用。要依法保证考生在考试期间享有的权利,为残疾人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根据《河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制订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有利于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促进高中学校特色办学多样化发展;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选考科目考试”)。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所设定的科目均列入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范围。语文、数学、外语、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个科目的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其中信息技术学科实行无纸化考试。考试范围为国家课程方案及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重点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以及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科目的考试,由省教育厅制定全省统一考试方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具体组织实施。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拟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选考科目考试由省统一命题,全省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公布成绩,考试范围为《河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命题紧密联系社会实际与学生生活经验,在全面考核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查。待条件成熟时,将信息技术学科纳入选考科目范围。

  合格性考试每年安排一次,在每学年上学期期末开考,考试覆盖所有科目。学生在校期间拥有同一科目两次考试机会,可在高二、高三阶段各考一次(含补考)。

  选考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三下学期的期末,随6月统一高考一起考试,在高考三个科目(语数外)考试之后进行。选考科目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每个学生一次考试机会。

  合格性考试成绩按人数所占比例依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等级,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级为不合格,原则上比例不超过5%。经批准设立的内地民族班学生合格性考试成绩单独划定。

  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合格性考试达到D及以上等级方可获得相应选考科目考试赋等资格。

  (2)学业水平考试结果将作为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做好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校使用。选考科目考试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合格性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学生如参加相同科目多次考试,以较高一次成绩为准。选考科目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由外省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须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方可予以认定。

  1.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举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建立统一高效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运行机制。省教育厅负责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开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具体实施。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确保命题质量。省教育厅成立省考试命题委员会,完善命题工作协调机制,建立由高等教育、基础教育专家组成的命题专家库,加强命题队伍建设,强化命题人员培训,确保命题质量。同时开展试卷评估和分析,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3.严格考试管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程序等。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建立健全诚信机制,严肃考风考纪,建立健全考试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考试作弊等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统一阅卷(考核)程序、标准和方式,确保评分准确。加强对评卷工作的检查、监督和指导,提高评卷质量和公信度,维护考试信度。

  4.强化教学管理。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开齐开足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各地要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教学管理能力。加强设施设备、师资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学需要。学校要调整教学组织方式,合理编班,落实走班教学,满足学生选课需求。要加强对学生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树立主动发展的观念,引导学生将学校学习与未来职业和生活相联系,激发学生的自主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发展观,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2.普通高中2017级及之前的在校生仍按原办法参加考试。因休学、留级等原因转入2018级的学生,其已获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效。

  3.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在5年内全部达到合格要求者,由省教育厅颁发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并作为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