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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看不见的社会霸凌!

  这两天,一则“幼童被咬父亲摔死泰迪遭死亡威胁,孩子妈妈割腕赔命”的新闻引爆网络。事件大致经过为:童某的儿子被对面烤鸭店老板陈女士养的宠物狗泰迪给咬伤,童伟借着酒劲,把泰迪狗给摔死了。两家平时关系不错,在民警调解下,双方很快达成和解,互不赔偿。但有目击者将此事发到了网上,一些爱狗人士看到后怒不可遏,对童某一家人发起了疯狂的攻击,从网络发帖诅咒到电话短信骚扰,再到把矛头指向童某儿子。虽然,童某通过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节目进行了公开道歉,但各类攻击仍然如潮水一般涌来。无奈之下,童某关了饭店,但情况并未任何好转,童某妻子在经历了几天暗无天日的生活后,不堪压力,选择了割腕。幸而发现及时,被抢救了回来,在病房里发出“人不如狗,我来给狗偿命”的呐喊。怎么会有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难道一条人命还比不了狗命?

  近几年,“网络暴力”事件频繁进入人们的视野,从早前的“乔任梁事件”到今年的“王凤雅事件”,每年都会出现数不胜数的“网络暴力”事件。网络时代的兴盛,给了人们更为丰富的言论空间,但是在虚拟的网络上,许多人总是倾向于通过片面的信息和传言,分析出整个事件的结论,而后急不可耐地加入声讨善恶的大军,如同滚雪球一般,以讹传讹,一发不可收拾。

  网络暴民之所以如此肆无忌惮,依仗的是匿名身份,他们是“无名的大多数”,不必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风险趋近于零。网络是他们的保护色,键盘是他们的武器。可以断定,如果以真实身份出场,其行为就必有所顾忌。网民们以所谓“道德”的名义讨伐所选中的某一个牺牲品,然而,在事实上,他们自己的行为是最不道德的。

  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天这个“暴力”事件发生在网络时代,如同娱乐至上是电视和网络时代的显著倾向一样,这个事件本身也带有明显的群体娱乐特征。那些积极的参与者其实未必真的是爱狗人士,也许更多地是怀着一种唯恐天下不乱的看客心理,从被追捕的“猎物”的痛苦中取乐。就比如这两天,甘肃庆阳西峰区19岁女孩李某奕跳楼事件。起因是20日,李某奕在一栋25层公寓的8楼准备跳下期间,在楼下的围观者不仅不为其跳楼而揪心、犯难,而是为其不快点跳楼而焦急、不耐烦,甚至有人喊“跳啊,快跳啊”等。在她跳下后,有围观者吹口哨,表示“跳得好”。甚至还有的人揣度她是不是为了成为“网红”而在表演。最终李某奕从8楼一跃而下,遗憾离开这个世界。从看客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当姑娘跳下时看客中有人吓到惊声大叫,有人闭上眼睛遮住耳朵,其中还有“魔鬼”,鼓起了掌...或许姑娘当时坐在楼台的3个小时里,她也有想过自己的家人、朋友,以及自己的未来,或许对轻生的行为也有过反悔,然而因抑郁症的困扰,以及吃“人血馒头”的看客怂恿之下,最终她没有选择回头。

  网络暴力也是一种暴力,网络犯罪也是一种犯罪,“法不责众”在这个年代并不适用,网络更不应该成为一些分子实施犯罪、逃避制裁的庇护所,任何人在行使权利时必须心存敬畏,有所顾忌。否则,充满戾气的网络暴力极有可能伤害包括施暴者在内的任何人。这应作为互联网社会的基本法则,被所有互联网参与者谨记。(陈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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