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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

  基金名称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银华巨潮小盘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有权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在本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及网上直销交易系统进行申购时,投资人以金额申请,每

  个基金账户首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每笔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直

  销中心办理业务时以其相关规则为准,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或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

  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但不得低于上述最低申购金额。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

  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或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采取设定单一投资人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

  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

  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申购费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由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在一天之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办理赎回时,每笔赎回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基

  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某笔赎回业务时或办理

  某笔赎回业务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余额部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

  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在基金份额持有人

  赎回本基金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

  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等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

  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等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

  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大于

  等于18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范围

  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且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

  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

  当本基金发生大额赎回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用摆动定价机制,以确保基金估值的

  公平性。具体处理原则与操作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自律规则的规定。

  1、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

  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

  2、基金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自转换转入确认日开始重新计算。

  3、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

  4、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进行转换时,不同基金转换方向转换费率设置详见本公司网站

  和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80018)、银华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数据灵活配置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69)、银华多元视野灵活

  银华盛世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3940)、银华添润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087)、银华安颐中短债双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银华智荟内在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119)、银华食品饮料

  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498)、银华中小市值量化优选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国企改革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533)、银华心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华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5771)、银华心怡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6119)、银华兴盛股票型

  国开行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8677)、银华汇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转换业务。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

  2、办理1中所列基金之间转换业务的投资者需到同时销售拟转出和转入两只基金的同一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3、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适用本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

  4、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

  5、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

  7、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2017年8月14日起不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金的转换业务。

  8、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暂不开通银华旗下全部基

  6.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但最低不少于人

  6.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场外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粤开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西南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名不分先

  后),本基金管理人可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放期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

  在本基金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

  日,通过其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

  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应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信息披露的披露方式、登载媒介、报备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

  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招募说明书》,亦可登陆本公司

  2、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

  3、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

  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

  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将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

  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因投资人怠于履行该项查询等各项义务,致使

  其相关权益受损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或不利后

  果。如因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而造成的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规则,对上述业务办理时间进行调整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在当日业务办理时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登记日期的先后次序进行

  (5)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时,应当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确保投资者的合法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

  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基金管理人将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

  基金基金份额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但基金管理人对

  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

  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份额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

  基金管理人认购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

  否继续持有,届时本基金管理人有可能赎回所持有的本基金基金份额。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自然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

  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的方式延续。基

  金合同生效满三年后本基金继续存续的,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

  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会进行表决。因此,投资人将面临基金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可能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

  支付的金额。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

  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的过往业绩

  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

  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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