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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告诉你网络安全有多重要

  现如今,上网已经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你在愉快地享受互联网便利时,有没有注意过这些“防不胜防”的网络陷阱?在站想要“觅得良缘”,却被骗走上万元;被“微信荐股师”“稳赚不赔”的说法所,最后却差点血本无归……

  互联网在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同时,网络安全也成为了不容忽视的问题。怎样才能巧妙避开层层网络陷阱呢?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公布了几起真实网络犯罪案例,绝对让你“提神醒脑”!

  2021年9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前往派出所报警寻求帮助,称其被公安机关冻结,民警在接警审查中发现,金某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随后立即对金某某进行了调查。

  原来,2021年8月,犯罪嫌疑人金某某根据上线发送的位置将自己名下的两张在西安市某民宿中有偿出租给他人使用,知道他人是将用于网络犯罪后,依旧陆续办理五张不同银行的为他人支付结算提供帮助。

  2021年8月,受害人许某某因网络刷单被骗165989元,遂报警,当地警方立案侦查并依法冻结金某某名下的。

  经查,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共计有偿出租七张给他人,从中获利1600元。其名下六张直接涉案303255元,给人民群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金某某后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批准逮捕。

  2018年3月至5月,安某某在微信群内发布其可以办理公租房的消息。后骗取杨某博1万元、周某某4.2万元、赵某某1.35万元、杨某某1.2万元。2018年6月至8月,安某某在发布消息后,无能力办理但仍继续收取办理费用并挥霍,骗取杨某国1.5万元、高某某2.8万元、郭某某6000元、王某某3.5万元。

  2019年1月,被告人既不办理承诺的公租房名额、卡,又不返还办理费用并失联。赵某某等人发现受骗后陆续报警,公安机关立案后将被告人上网追逃。2019年9月,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安某某在无能力办理公租房、卡的情况下,仍向被害人称其可以办理,骗取8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6.15万元。未央区法院后以犯罪判处被告人安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9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男)与被害人尹某某(男)通过网络结识成为微信好友,王某某自称与一名叫“张某某”(身份不详)的男子共同冒用“魏倩倩”的女性身份,取得被害人尹某某的信任并确立恋爱关系,陆续编造看病、办信用卡、办理取保候审等理由向被害人尹某某骗取钱财。

  经查,2019年10月至2020年6月期间,被害人尹某某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向被告人王某某转账共计49454元。2020年6月,被害人尹某某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9月,未央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未央区法院经审理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检察官提醒,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类似案件在现实生活中时有发生。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晴,提高警惕,如果不慎被骗,应第一时间报警,同时注意收集保留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联系方式等证据,为警方破案提供相关线索。(记者 张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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