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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瓴交出“半条命”

究竟谁是格力的新主人?混改方案给出的答案是“无实际控制人”,这一点连深交所都看不懂了。1月18日,格力回复深交所问询函,就格力电器自身以及第一大股东的决策权分配问题,给出了非常详细的二次说明。

格力称珠海毓秀的决策权分配是三足鼎立,但混改方案还有个附加规定:“珠海明骏对上市公司提名的三名董事候选人中应保持至少两名董事候选人为格臻投资认可的人士”。

深交所对此也非常疑惑:“是否可以认为格臻投资实际拥有珠海毓秀 2/3 的表决权?”格力的回答是一句车轱辘话:“(以上条款)系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的安排,与珠海毓秀三方股东各有一个珠海毓秀董事提名权的基本权利并无关联。”

众所周知珠海毓秀最主要的一项权利,就是提名格力电器董事的权利。如果在这一权利上做不到“三足鼎立”,那么珠海毓秀的所谓三足鼎立只是虚有其表而已。

也就是说,高瓴只得了“三足鼎立”的面子,却失去了“里子”。高瓴的这一“足”,要明显的弱于董明珠。

根据这份说明我们还知道了,珠海毓秀的三个董事席位中,高瓴原本占有两席,但为了董明珠放弃了一席,从而失去了多数席位。从多数席位,到“三足鼎立”,再到最后一足也不完整,高瓴面对董明珠是一让到底。这真是Buyout历史上最弱势的PE了。

史无前例的不平等条约

格力一案,媒体已经冠以“历史性的”、“里程碑式的”等大词,这些评价均不为过。Buyout从未真正在中国生根发芽,而在中国做杠杆并购的PE,高瓴不仅是“最牛的那一个”,几乎也是“唯一的那一个”。从百丽到格力,高瓴以一己之力把中国的杠杆并购带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但格力一案,并不是一例典型的Buyout。围绕持有格力电器15%股份的珠海明骏,高瓴要向两位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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