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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与客观性

  2011年9月18日晚10时许,马文聪驾驶着奔驰车,在温州市江滨西路因停车位问题与路边一家店铺的老板发生争执,打伤了店主的孩子并撞人。因人群中有人说马文聪说了“我爸是市长”,并有人在微博上发布了一张照片,照片上,警车周边是密密麻麻的人群,警车后座有一位头戴写有“”二字钢盔的人,将右手搭在马文聪的肩膀上,马文聪则脸带笑容。“我爸是市长”这句话本已引起了围观者的不满,照片的发布更刺激了市民,使他们坚信马文聪背景不浅。人群围堵警车,要求现场做笔录,并要查验马文聪的身份证、拍照。警方无奈只得同意,由一位用手托起马文聪的下巴,让市民拍照。从事发开始,至凌晨3时30分许,警车被人群围堵5个多小时。其间,凌晨2时至3时,人群开始砸奔驰车,并将车内的东西洗劫一空,有人甚至喊出了“终于砸过奔驰车了”的口号。

  紧接着,该事件登上了众多媒体的版面(荧屏),“富二车撞人称‘我爸是市长’已被刑拘”、“奔驰男撒野惹众怒大喊我爸是市长”、“90后男子开奔驰发飙大喊我爸是市长”、“富二代出手伤人被控制 微笑搭肩引发联想”等醒目的标题映入眼帘。一时间,“我爸是市长”成了的热点话题,网络、报纸、微博纷纷报道,各种传言不胫而走,网络汹涌如潮。

  但三天后,事情却发生了转折。9月21日央视《新闻1+1》还原了:“我爸是市长”这句话是杜撰出来的,马文聪没说过这样的话,且其父亲也不是市长。现场目击者邓春雷9月18日晚还言之凿凿地向当地一记者表示,马文聪说过“我爸是市长,我给你三百块钱还要怎么样”的线》的记者采访他时,他改口说“当时也是听别人讲的”,并没有亲耳听到,现场的其他7名目击者也都无法证实“我爸是市长”这句话的存在。

  社会不满情绪的发泄。一句谣传的“我爸是市长”激起了民众的愤怒,围住警车长达5个多小时,把100多万元的奔驰车也给砸了。这样一起看上去无厘头的事件,没有利益驱动,有的是某种情绪的发泄,而这种情绪正是对社会现象的不满,其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人们对特权行为的反感和不满。在“仇富”、“仇官”心理的前提下,“官二代打人并大放厥词”的信息很容易造成对社会不满心理的刺激。这时候,通过给权势者施加压力,替弱势群体维权成了人们的共同心理。即使信息的来源和真实性并未经证实,只要有人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慷慨陈词,煽动起公众的正义感,“沉默的螺旋”效应就会导致质疑的声音越来越微弱,非理性情绪的蔓延将逐渐掩盖对细节的追问。所以,类似事件一旦触发,便容易成为宣泄社会不满情绪的载体,从“我爸是李刚”、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到“我爸是市长”事件都体现了社会公众对特权势力的不满。

  媒体不负责任的报道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尽管有社会心理因素,但媒体也负有一定的责任,他们的报道违反了新闻的基本规律:真实、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而造成报道失实、不客观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首先,一些记者采访不全面、不深入,在没有多方核实事实的情况下,把从不确定信源接收到的错误信息传播开来。受众由于缺乏其他信息渠道,只能将传言作为判断、批评的依据,他们一步借题发挥,导致传言逐步发酵为社会公共事件,造成了不好的社会影响。其次,媒体为了吸引眼球,有意识地在标题里用“富二代”、“官二代”、“公务员”、“奔驰”等身份标签或职业标签等敏感字眼,即使所报道的是事实,也容易造成导向的偏激。这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媒体、记者的新闻价值定位、媒介品位追求、职业道德、报道的客观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以“我爸是市长”事件为例,事情发生后,众多媒体在第一时间不约而同地对之进行了热度报道,新闻标题中敏感的字眼刺激了公众的眼球。如“90后”、“富二代”、“开奔驰撞人”、“奔驰男撒野”、“大喊我爸是市长”、“90后男子开奔驰发飙”、“富二代出手伤人”、“微笑搭肩”等。“富二代”、“我爸是市长”、“奔驰”、“90后”等标签,都属于这个时代颇为敏感的字眼,贫富间的差距、公权力的滥用,已经成了社会上一触即发的爆发点,把这些字眼放入标题,主观上可能是为了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但实际上更容易刺激本就对“富二代”、“官二代”持有偏见,并因此对公权力不满的大众情绪。

  不论是有意或无意,这种运用标签、推波助澜、大力渲染式的报道已经不是第一次出现。“我爸是李刚”事件的传播同样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走样。当大众还没完全搞清楚这句话究竟是嚣张跋扈的张狂放话还是惊慌失措之下的喃喃低语之时,媒体铺天盖地的“批判性”报道促使各种传言不胫而走,社会义愤填膺,恨不得曝光李家所有的信息。诚然,李刚之子、马文聪等人的行为确有令人愤怒之处,但他们的过错会有法律给予惩罚,媒体和公众将添油加醋的事实强加于他们,对其个人而言是不公平的。不论最初的传播者是希望通过媒体的放大效应更好地帮助弱者、解决问题,还是仅仅出于对“官二代”、“富二代”群体的固定成见,事实上都造成了对社会大众情绪心理和价值判断的严重误导。

  真实、客观、公正地向公众报道新闻,是新闻工作者的义务,也是我国新闻界一直以来秉承的准则。在网络时代,信息泛滥,真假难辨,更需要媒体秉持新闻专业主义,不要用“标签”新闻来追求轰动效应,刻意迎合受众心理,要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承担起把关人的社会责任,对事实进行辨别分析,避免以讹传讹的现象,实现对及时、正确的引导。

  新闻的真实性,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作者所报道的事实,包括“五W”以及细节、数字、引语等,都必须完全准确无误,不容许有任何差错、虚构或夸大、缩小;第二,对事实的说明、解释,也应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不能有任何歪曲或掩饰。只有具备这两方面的条件,新闻报道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与实践的检验。[2]

  在研究问题时说“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就是强调第一手资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这个要求在新闻领域同样适用,我们常说的“三分采访,七分写作”也是这个道理。只有全面、深入的采访,才有可能得到最真实或最接近真实的材料和信息,基于这样采访基础上的报道才是最真实或最接近真实的。如果说网民在网上七嘴八舌,各抒己见,稍有偏绪是情有可原的话,那么,承担着向社会公众传递信息的严肃的媒体,如报纸或网站的采编人员,把想象的“事实”写入报道,拉进评论,就不得不引起重视了。“我爸是市长”这一不实说法的疯传,正是通过媒体报道而在网络上发酵并引发广泛关注的。

  类似事件向新闻工作者敲响了警钟:有时候亲耳听到的未必属实,记者必须保持头脑冷静。对此,因报道战地新闻而闻名的闾丘露薇在接受《中国青年报》采访时说过如下的话:“你看到的就是吗?很难说,需要反复问自己有没有值得质疑的地方。有一条关于雇佣军的新闻我到现在一直没有做,很多人都说卡扎菲雇了大量雇佣军,甚至你会遇到好几个人的手机里面有视频,这个视频里有被蒙上眼睛的被称为雇佣军的人,有政府官员签字的支票。但我不敢做,除非找到这栋房子,找到这个人,不然视频也可能是假的。”[3]

  媒体报道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把握好“度”。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事物保持其质和量的界限、幅度和范围,超出了度,事物就会发生质变。在实践过程中,要掌握适度的原则,要学会把握分寸。新闻报道同样要把握好度,什么该报道,什么不该报道,什么词能用、什么词不能用,用多大篇幅(时间段)报道,都属于度的范畴。

  坚持客观报道,是把握好度的重要方法。新闻媒体应只做客观报道,尤其是在监督性报道中,客观报道事实,不发表带有倾向性的评论或意见,以免误导受众,滋生纷扰。对此,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李希光教授也说过:“新闻工作者不是评论员(言论文章除外),不是裁判,更不是法官。你的任务就是冷静地将新闻事件完整地记录下来,进行客观报道。”[4]

  本该在第一时间向公众呈现的事实,却由于媒体的偏听偏信,过度渲染,不客观报道而被淹没在误导的中,当事人也受到了本可避免的伤害,这样的错误应当引起业界的反思。媒体应当明确自身承担的社会责任,报道社会热点事件、进行监督是其不可推卸的责任,但一定要做到实事求是,把握好适度原则,站在客观的立场上,进行理性的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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