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正式推出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工作机制!首批20项通办服务内容
近日,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与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跨省云签”落实“跨省通办”,签署《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授权协议》,正式推出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工作机制。这既是国家级经开区之间落实“跨省通办”指导意见要求,形成长效机制的首个案例,也是依托京津冀一体化大背景,政务服务改革的新成果。
据悉,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同年12月,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0〕28号),根据国家指导文件提出具体要求。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积极开展政策研究与相关落实工作,逐步明确任务要求、确定工作思路及实施步骤,通过走访企业、召开部门座谈会等方式收集企业需求、摸清区内现状。
为精准定位京津两地办事“两头跑”的实际困难,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契机,赴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进行工作交流,对国家级经开区之间的“跨省通办”合作模式进行探索。在两地政务的共同努力下,今年1月下旬制定《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实施方案》,就深化交流合作、签署授权协议、明确审批标准、开展业务互学及拓展事项范围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部署,并制定工作落实“路线图”和“时间表”。
按照该方案的有关安排,两地根据经开区区域特点、企业办事需求、信息化系统能力等实际情况,在国家“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推出20项(天津、北京各10项)政务服务事项,作为首批两区通办服务内容,研究细化各事项跨省办理模式和流程,并予以固化。
依托前期坚实的工作基础,天津经开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北京经开区行政审批局、北京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两地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正式签署了《北京、天津经开区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授权协议》,对相关服务环节予以授权。
“本次签约仪式标志着两个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改革落实的正式启动,在京津冀一体化的背景下,两区将强化前端服务、细化工作流程、统一办事标准、固化改革成果,逐步扩大两区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数量,不断完善全程网办代收工作模式,形成国家级经开区跨省通办模式典范,提升两地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两地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津云新闻记者陈汝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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