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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

  所谓网络舆论,就是网民通过网络这桓銎教ǚ⒈淼摹⒕哂幸欢跋炝Φ囊饧鳌6痉ü虬礁龊澹

  首先,司法之所以能够公正就在他的独立性,难为外物左右。法律并不是完善的,需要不断地在实践当中进行改善和修正。但是,法律作为大多数人意见的集合体,符合绝大多数人关于公平正义的判断标准。

  我们维护的所谓的司法公正,一是让绝大多数人在某一次案件审判的结果中感受到公正,这是严格执行法律就可以获得的效果;二是维持司法系统在人们心中的公正形象,这个形象的建立,除了保证每一次审判结果的公正之外,还需要司法的独立和公开。比如三权分立使得权利之间互相制衡,从而建立起人民对于司法公正的信赖和信心,而司法过程透明公开,也能有效的杜绝权利的,堵上造谣者的嘴。

  法律的完善过程是对原有规定的变革。凡变革必有流血者,足够惨淡才足够触目惊心,才能使社会为之颤动。迟到的是正义不是正义,微小的声音也算不上力量,你必须要有很大的、足够盖过一切的声音,这,才是力量。

  其次,舆论是的基础,而网络舆论却不一定是。首先网络舆论具有主体广泛性和匿名性,这就导致信息海量且容易滋生流言谣言,产生更多不理智的无效言论,更容易在舆论形成和传播过程中,被有心人操纵利用,也使得在现实生活当中的权威和领袖的优势减弱。

  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网络暴力之所以形成,往往因为对于事件本身关键点的关注被弱化而剑走偏锋,转为无法推动事件解决的人身攻击。比如在于欢案的审判中,近一半的网络舆论的重点都在于不理智地抨击案件法官,而忽略了案件的关键其实在于涉案民警的是否存在玩忽职守以及防卫是否过当导致量刑是否准确。

  最后,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在短期内可能是有利的,但是弊却是一定存在并且影响深远的。有部分案件在舆论的推动下进行了更符合的审判,比如苏格拉底之死,比如邓玉娇杀人获无罪释放。但是,这里的到底是暴民的集合、还是更贴近法律本意的提醒?我们不得而知。

  同时,正是对这些案件的大肆宣传使得民众遇到困难的第一反应不是找民警而是找微博,一旦舆论高于司法的印象形成,司法的公信力何在?失去公信力的司法又谈何公正?

  在于欢案中,有这样一句评论迅速走红网络:“当社会将你逼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你还有最后一条路走,那就是犯罪”。那么,老师逼我一定要完成作业,我是不是可以捅一下老师来实现不做作业?红灯逼我一定要停在路边,我是不是可以倒拔红绿灯以使自己能继续前进?

  这个社会有思辨者,但是不思考的拿来主义更是泛滥。试想一下,这些偏激的观点一旦在人们心中生根发芽,我们还如何相信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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