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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有机硅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有机硅项目的议案》,结合公司产品结构和市场发展趋势,公司拟投资建设10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一期工程4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进一步扩大有机硅产品产能,持续丰富园区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本项目已于2020年10月经公司党委会讨论审议通过后开展了前期工作,截止2022年上半年,项目已完成政府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1.2,6.1.3条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营范围:化学肥料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工原料的生产销售(以上限分支机构经营);供热、供汽服务;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化工生产专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销售;化工技术咨询与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40万吨有机硅单体及配套公用工程等辅助设施。

  预计总投资33.3亿元,项目建设使用的货币资金,主要通过企业自筹和银行等方式,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公司依托园区产业结构和一体化优势,结合有机硅产品的市场变化,拟进一步扩大优势产品产能,增加化工新材料产品占比,不断优化园区产业结构,提高盈利能力,增强园区竞争力。

  项目建设期间,投资成本将受到工程物资、劳动力成本、项目建设进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从而影响项目的投资成本;项目试开车、原材料价格、未来产品市场销售方面具有不确定性,新建项目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一定的风险;本项目建设资金除银行和自筹外,公司将积极研究其他融资渠道和方式,防范和降低资金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有机硅项目进行了详尽的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公司投资建设该项目,有利于发展壮大化工新材料产业,扩大优势产品的产能,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园区竞争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同意该项目建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0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春阳,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永春,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治宾,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薇英,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2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2022年审计费用12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9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并基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技术、社会认可度与口碑、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并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水平和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1年审计费用11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较2021年增加18万元。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鉴于信永中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公司拟聘任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友好沟通,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公司对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天职国际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我们事前了解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认真审阅,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基于实事求是的态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已将变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此议案内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最近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6月2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6月26日以电线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

  董事会同意《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公司原聘任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改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结合公司产品结构和市场发展趋势,公司拟投资建设10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一期工程40万吨/年有机硅项目,进一步扩大有机硅产品产能,持续丰富园区产业布局,不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本项目已于2020年10月经公司党委会讨论审议通过后开展了前期工作,截止2022年上半年,项目已完成政府各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1.2,6.1.3条的相关规定,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有机硅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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