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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拟向方正宽带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宽带”)提供专项资金借款人民币16,430,283.68元,定向用于垫付方正宽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所欠付的职工基本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借款期限为3年,公司不收取借款利息。

  ●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方正宽带于2023年1月20日在北京签署《专项资金借款协议》,约定由公司向方正宽带提供人民币16,430,283.68元借款,定向用于垫付方正宽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所欠付的职工基本工资、社保及公积金。借款期限为3年,利率为无息。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方正宽带在2022年12月21日前系公司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因方正宽带经营不善,已基本丧失现金流自平衡能力,近年来日常运营和员工工资发放基本依赖公司持续借款支持。

  2022年9月2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2022年10月28日,公司管理人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复函》((2022)京01破249号之五),许可公司管理人处置公司对于方正宽带100%股权和对方正宽带的债权(以下合称“方正宽带资产包”)。2022年12月8日17时至2022年12月9日17时,在北京一中院的监督下,管理人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公开拍卖公司持有的方正宽带资产包,北京白云艾赛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艾赛斯”)竞得方正宽带资产包。

  2022年12月21日,方正宽带完成其股东变更登记,白云艾赛斯成为方正宽带唯一股东。目前方正宽带经营情况持续恶化,已经完全无力支付其职工工资、社保、公积金,部分职工生存权利受到影响。

  针对方正宽带目前所面临的职工欠薪及社保公积金欠缴问题,虽然清偿该等职工债权系方正宽带法定义务,公司作为原股东,在持有方正宽带股权期间以及剥离方正宽带股权后均无需承担任何清偿责任。但基于人道主义考虑,为保障职工生存权,公司拟同意向方正宽带提供专项资金借款,定向用于垫付方正宽带在2022年12月31日前所欠付的职工基本工资、社保及公积金。

  公司与方正宽带在《专项资金借款协议》中明确:公司作为无法定清偿义务的第三方,提供专项借款用于垫付方正宽带职工债权。公司垫付职工债权后,相应承继职工债权人的权利,公司所提供借款有权在方正宽带后续司法程序(若有)中按照垫付的职工债权性质进行清偿,相较于普通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有线电视站、共用天线设计、安装;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公司与方正宽带在《专项资金借款协议》中明确:公司作为无法定清偿义务的第三方,提供专项借款用于垫付方正宽带职工债权。公司垫付职工债权后,相应承继职工债权人的权利,公司所提供借款有权在方正宽带后续司法程序(若有)中按照垫付的职工债权性质进行清偿,相较于普通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向方正宽带提供专项资金借款,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先,虽然方正宽带已随方正宽带资产包的处置,不再是公司子公司,但公司作为方正宽带原股东,基于人道主义精神,为保障职工的生存权,同意为方正宽带提供对外专项借款用于定向解决职工欠薪问题具有合理性。此外,一方面公司已通过职工工资垫付的方式,为对外专项借款争取了优先受偿的权利,资金安全具有一定程度的保障,风险相对减少;另一方面提供对外专项借款有助于降低公司受方正宽带维稳问题的影响,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可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再者,提供该笔对外专项借款,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最后公司提供对外专项借款的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此项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专项借款外,截止目前,公司在重整过程中对已经拍卖出售的原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形成的追偿权金额为43,667.96万元;因拍卖出售方正宽带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之前对方正宽带子公司提供的400万元借款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的借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科技”或“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提供借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3)。

  公司拟于2023年2月14日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15:00至2023年2月14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同上)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公众号同上)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同上)“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出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2月8日至2月9日的工作时间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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